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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将划定生态红线区域 加强生态环境管制

 原标题:日照将划定生态红线区域 加强生态环境管制

8月10日,记者从环保部门了解到,《日照市生态红线划定工作方案》日前印发,明确日照将有10个部门协作,划定出日照辖区内的生态红线区域,以保护日照的生态环境。
 
根据工作方案要求,我市生态红线的划定工作内容主要包括按时完成资料收集工作,完成我市范围内国家级和省级生态红线区域的核定与勘界;根据我市生态保护需要,组织划定并提交本市的生态红线划定方案并提供各红线区的基础信息数据包。
 
我市生态红线区域主要从国家级生态红线区域、省级生态红线区域和市级生态红线区域中评价确定。
 
国家级生态红线区域:主要包括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国家级生态敏感区和脆弱区以及国家级禁止开发区三大部分。省级生态红线区域:一是禁止开发区(自然 保护区、世界文化自然遗产、风景名胜区、重要湿地、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水源保护地)中的核心区、缓冲区或重要保护区域。二是省级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 (水源涵养生态功能保护区、水土保持生态功能保护区、防风固沙生态功能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功能保护区)等其他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中,按照生态重要 性、敏感性、脆弱性评价确定应进行严格保护的区域。三是市政府建议增设的其他生态红线区域,包括市级禁止开发区、市级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及其他需要重点保 护的区域。市级生态红线区域:国家级、省级生态红线区域之外的其他需要保护的区域。
 
生态红线划定将严格遵循强制性原则、协调性原则、系统性原则、统筹性原则。生态红线一旦划定,必须实行严格管理。牢固树立生态保护红线的观念,制定和执行严格的环境准入制度与管理措施,做到不越雷池一步。
 
根据时间安排,我市将在今年8月20日前,完成日照市生态红线划定方案(初稿)及初步勘界工作,8月31日,形成送审稿提交省技术组。随后,由省领导小 组组织省技术小组对我市生态红线划定方案进行审核论证,我市进行修改完善,经市政府同意后提交省技术小组。2016年上半年前,根据省领导小组和技术小组 反馈,进一步进行勘界和完善,报批、印发日照市生态红线划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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