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山东滕州9月29日讯(通讯员高明锋)为及时充分反映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改革与发展的新思路、新情况、新经验、新成效,为全市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科学发展、创新发展营造良好氛围。近日,滕州市农业综合开发办以滕农开发办字(2015)16号文印发了《滕州市农业综合开发信息宣传工作绩效考评暂行办法》。
该办法就农业综合开发信息宣传工作的坚持原则、撰写内容、考核、奖励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对信息宣传工作绩效实行记分考评制度,每年年终,对信息宣传工作进行量化评比,得分之和作为考评信息宣传工作的标准。对在上级对口业务部门、宣传部门和报刊杂志、官方网站、电台、电视台、网络等新闻媒体发稿设置了具体的考评指标及分值。要求机关人员都要把撰写信息宣传稿件当作工作的一部分,作为份内事,每季度机关人员每人至少发表一篇信息宣传稿件、各科室至少发表两篇信息宣传稿件。每年年终,对农业综合开发信息宣传工作进行量化评比,依据得分对各科室、项目单位进行排名,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对信息宣传撰稿人按照得分及时兑现奖励。 责任编辑:滕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