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0月21日获悉,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切实改进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进一步提高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的时效性,以便更加有效地处置。
《通知》明确,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后,要采取一切措施尽快掌握情况,有关地方和部门要力争在20分钟内向省政府值班室电话报告、40分钟内书面报告。省直管县(市)外的其他县(市、区)政府同时向所在省辖市政府报告。较大突发事件发生后,有关地方和部门要在4小时内向省政府值班室报告信息。同时,接到省政府值班室要求核实有关情况的通知后,相关地方和部门原则上要在20分钟内电话反馈;要求报送书面信息的,40分钟以内反馈。
《通知》指出,要加强对互联网、移动互联网、新闻媒体中突发事件线索的监测。对可能引发较大以上突发事件的情况、社会舆论广泛关注的事件以及敏感信息,要加强分析研判并及时报告。凡因迟报、瞒报、漏报等造成重大损失、重大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