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频道 > 本网资讯 > 正文

2016年元旦起,淮北实行阶梯气价

(本网讯/采编:孙克攀,赵淮皊)从刚刚结束的淮北市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了解到,经过全面论证的阶梯气价从2016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天然气实施阶梯价格制度是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方向,近年来,国家已先后推行实施了居民阶梯电价、阶梯水价制度。2014年国家发改委《指导意见》明确要求,2015年年底前所有已通天然气城市,均应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目前,淮北市已先后实施了居民阶梯电价、阶梯水价改革,适时建立居民阶梯气价制度,对于落实国家价格改革任务、深化本市资源能源精细化管理和健全价格政策机制至关重要。我市目前阶梯气价比为1:1.1:1.4,每户家庭年用气量不超过360m³,为第一梯气价,每立方米2.66元,年用气量360-600m³,每立方米2.93元,年用气量600m³以上,执行第三梯价格,即每立方米3.72元。

市委市政府充分考虑到低收入群体的利益,对低保户每户每月免费用气3m³,针对学校、养老福利机构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气价收费标准按第一梯价和第二梯价的平均值收取。同时,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也同时执行。

免责声明     责任编辑:管理员
扫描关注黄淮网微信公众号,第一时间获取更多精彩内容。
本文地址:http://www.86hh.com/news/yaowen/2015-12-17/277670.html
版权免责声明:凡本网未注明"来源:黄淮网"的文/图等稿件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黄淮网联系删除。
文章关键词:阶梯  居民  价格  制度  执行  国家  实施  改革
立方米  水价
关于我们(About Us) | 工作人员查询 | 免责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加盟代理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Copyright © 2009 - 2019 黄淮网(WWW.86H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苏B2-20140236     苏ICP备18039698号-1    苏公网安备 32031102000168号
联系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西都大厦4层     联系电话:0516-85752568     客服QQ:541440872     投稿邮箱: ZGJSXZ@sina.com
黄淮网法律顾问:江苏淮海明镜律师事务所 田原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