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开学季,如何确保学生们吃上“安全餐”,是公众关注的话题。日前有媒体报道,为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不少地方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中推行校领导陪餐制度。
“食以安为先”,学生在校期间的饮食安全牵动着家长的心,也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学校食堂,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健康和安全,稍有疏忽,极有可能造成事故,给学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带来严重的后果。保证孩子的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重大课题,也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重大责任,而让孩子在学校吃上健康、卫生、安全的校餐,则是其中重要的一项要求。
近年来,校长陪餐制已经在多地多校施行。早在2012年,教育部等15个部门就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等5个配套文件,对学生“营养餐”计划制定了较为详尽的制度规范。其中,校长陪餐制成为最大亮点。制度设计的初衷和目的在于,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保障学生的用餐质量,杜绝任何形式的“碗里夺食”,确保学生营养餐安全。
应当肯定,陪餐制不仅可以增强校方食品安全意识,保障学生食品安全,还有利于收集学生对食堂伙食的意见和建议,不失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一种好办法;尤其是对于那些心系孩子是否吃得安全、吃得放心的家长来说,陪餐制给了他们一粒定心丸。
然而,陪餐制并不是万能药。陪餐制依靠校领导下食堂,只能起到一个治标作用。如何超越利益掣肘,避免将来可能的执行走偏,需要超越陪餐制本身,保持一种常态监督。因为陪餐不是关键,监督才最重要。脱离了“常态监督”的陪餐制,有恐沦为形式。正如媒体评论所言:“靠‘领导陪餐’来抓食品安全,更像是树立起了一个稻草人。它对看护食品安全是有一些作用,但全然指望它来让学生吃得放心,还是一厢情愿的想法”。
诚然,校领导作为学校的管理者,理应为校园食品安全负全责。但这种履责,更应体现在以完善的规章制度,来明确食堂经营者、后勤保障部门的责任,无论是食品的采购还是加工等环节,都应做到责任到岗、责任到人,谁出了问题就追究谁的责任。
让学生吃到安全、健康、营养的饭菜,绝不能只靠陪餐制,更应该严格落实制度、加大管理力度,让食品从采购、验收、加工、储存到最后摆上学生餐桌这一整个过程都有据可查、接受监督。同时,应该建立第三方监督制度,让校内监督和校外监督结合。譬如,可以建立由学生、家长、教师等代表组成的膳食委员会,负责评议监督饭菜质量、校领导陪餐记录、就餐卫生等方面内容,充分发挥其在确定供餐模式、供餐单位、配餐食谱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作用。此外,应健全并落实好相关各方在职责分工、工作流程、奖惩措施等方面的制度建设,这比要求“领导陪餐”重要得多。
更重要的是,要防止校园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还有赖于社会各界的齐抓共管。需要行政执法部门对食材供货商加强监督管理,需要提高食堂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需要靠细化相关规定来保障校园食品安全,还需要靠公众道德良心约束。如此,方可最大限度地防止校园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