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乐陵市政府《关于印发〈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的通知》(乐办字﹝2017﹞1号)精神,切实加强我省旅游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保护和改善旅游生态环境质量,促进全市旅游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乐陵市旅游局积极引导,多措并举加强环境保护。
一是加强旅游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在编制旅游规划过程中,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旅游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严格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进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编写环境影响篇章(说明)或环境影响报告书,并将环境影响篇章(说明)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二是加强旅游景区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将保护好旅游景区的生态环境作为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来抓,积极协同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加强对旅游景区和旅游建设项目生态环境的监督管理,有效防止旅游开发项目和旅游经营活动破坏生态环境。
三是加强旅游业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旅游行业的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与培训,充分利用媒体、旅游节会活动及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宣传环境保护,进一步提高旅游经营者、游客和旅游活动其他各方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同时,加强对游客的文明引导,提升游客的文明素质,倡导文明、科学、健康的旅游行为。
乐陵市旅游局通过上述措施进一步提高旅游经营者、游客和旅游活动等方面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同时,要认真践行“两学一做”精神,加强对游客的文明引导,提升游客的文明素质,倡导文明、科学、绿色、健康的旅游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