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严格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建立招生入学工作预警制度、严格执纪问责等要求,今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有哪些新变化、新形式?我们一起来看看。
变化1:严查私塾代替义务教育等非法办学行为
《通知》要求,各地要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变化2: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
《通知》指出,学校数量较多的区县要合理划分学区范围,确保各学区之间优质教育资源大致均衡;教育资源不够均衡的地方,稳妥实施多校划片,采取随机派位方式入学。按照强弱结合原则合理调配对口直升的初中和小学,保障教育机会公平。
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都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民办义务教育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选择生源,坚决防止对生源地招生秩序造成冲击。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引导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
变化3: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严禁“掐尖”招生
所有学校(含民办高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
严格公参民学校招生管理,严禁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混合招生。完善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学校政策,确保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50%,并进一步提高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升入优质高中比例。
规范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学校须在中考结束后,严格按照自主招生办法和程序组织自主招生,并主动公开招生的各环节和录取结果。
变化4:2020年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通知》指出,将继续压缩义务教育学校特长生招生规模,至2020年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义务教育学校要按课程标准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
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
普通高中举办的各类实验班、试点班,要严格控制规模。严格规范公办普通高中“国际部”(或“境外课程班”)招生行为,录取分数应达到同批次学校录取要求,学生就读期间不得转入普通班级。加强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招生管理,不得招收中国籍学生。
变化5:保障特殊群体接受义务教育
《通知》要求,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各地要细化入学操作程序,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此外,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落实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流入地参加中考政策。要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
变化6:建立招生入学工作预警机制
此外,《通知》还提出,建立招生入学工作预警制度,合理引导家长预期,同时加快学校规划建设,有效增加学位供给。招生期间对区域内存在大班额学校进行预警提示,确保中小学校起始年级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班额招生,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