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日报讯(记者 刘作霖)上月22日,市交通运输局在新城区徐州报业传媒大厦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我市开展违法码头专项整治行动相关内容。
坚持“产业强市,港口兴市”,推进现代港口建设与物流产业发展是市委、市政府的战略部署。近期,我市境内京杭运河沿线违法小码头死灰复燃,蔓延严重,按照市领导的安排,市政府督查室通过调度、暗访等手段,对铜山区、贾汪区和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运河沿线的违建码头进行了专项督查,并就违法码头提出清理整顿期限及要求。
2010年我市启动“亿吨大港”项目,为配合项目建设,对运河沿线老旧港口码头进行了整合、拆除。2011年,市政府投入2.8亿元整治拆除京杭运河京杭高速至蔺家坝老旧码头66家,我市港口码头散、小、弱局面得到扭转,市区北部环境得到改善。2012年初,前期整治完毕的老旧码头原址及周边又陆续出现大批违建码头,对运河堤岸破坏严重。2012—2014年,市政府先后组织3次集中整治,累计取缔违法码头(含装卸点)289处,清理各类作业设施及浮吊船230台,对违法码头作业岸线予以破除、恢复植被,责令回潮问题严重的乡镇主要负责人作出书面检查。2016年,大批违法码头再次回潮。当年5月,市违法码头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人员对全市违法码头死灰复燃情况开展了全面调查,并下发清理整顿通知书,但整治不彻底。目前,情况严重的地区有:铜山区茅村镇、柳新镇境内,违法装卸点20余处,设施设备近50台,非法浮吊船10余艘;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黄山镇、大庙镇境内,违法装卸点20余处,设备30余台。运河沿线其他县(市)违法码头回潮现象也较突出。
违法码头多次回潮首先存在利益驱动,违法小码头经营业主主要经营黄沙,在利益的驱使下,置法律法规予不顾,对政府的整治采取“迂回”战术,整治行动收效甚微。此外联动机制缺失。海事与港口管理部门对巡查中发现的回潮问题,能及时通报所在地政府违法码头整治办公室,但尚未形成统一的相互配合的整治措施。同时《意见》就交通(海事、航道)、水务、国土、林业、质检、环保、安监、园林、公安等就查控违法码头的责任都做了具体明确,但缺乏有效的组织协调机制,不能形成拳头效应。
目前,市政府办公室、督查室已分别发文,对全市违法码头整治工作进行了部署,并就清理整顿工作召开了调度及任务部署会,要求各地各部门将全市范围内的违建、遗留、反弹等无证非法码头(装卸点)、浮吊船予以全部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