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我市地方立法工作的科学性、民主性和计划性,保障公民立法参与权,进一步拓宽立法项目来源渠道,促使立法工作与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实际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徐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特向社会各界征集徐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立法规划建议项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议的立法项目要体现地方特色。立法建议项目应当紧扣我市建设“一中心一基地一高地”目标,重点在推动产业强市、推进扶贫开发、创新社会治理、优化公共服务、提升民生福利、建设生态城市、保护历史文化等领域,提出有针对性的创制性立法建议,为我市加快两个率先步伐,全面完成“十三五”规划任务提供法制保障。
二、建议的立法项目要注意地方立法权限。立法建议项目应属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权限范围内的事项,重点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提出。对于法律、法规已有明确规定,因执法不严产生的具体问题,不属于立法的调整范围,应当通过完善执法体制、严格执法、加强监督来解决。
三、建议的立法项目要具体明确。提出立法建议时,请写明立法依据、理由、需要通过立法解决的问题以及具有创制性或者地方特色的内容。有条件的还可以提供立法草案稿。为便于联系,请写明建议人姓名(名称)、联系方式等。
四、立法建议请于2017年3月20日前采取信件或者电子邮件方式寄送徐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联系电话:83723371;通信地址:徐州市昆仑大道1号,邮编 221018;电子邮件xzrdfgw@163.com。
徐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