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日报讯(记者 骆耀明 实习生 王海锋)我市在新一轮医改中,把分级诊疗放在了突出位置,而双向转诊制度是分级诊疗的一项重要内容。记者从市卫生计生委了解到,从今年起,我市将逐步建立健全双向转诊制度。
11月8日,家住鼓楼区铜建社区的仝道芹老人,来到铜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检查身体。今年71岁的她患有脑梗、癫痫等疾病,每个月都要检查肝功能、肾功能等。铜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周力新告诉记者,他们提前进行了双向转诊试点。通过和徐医附院签订协议,成立医疗协作联合体。患者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看病,如果医生认为需要到大医院治疗,就把患者转到徐医附院,经过治疗患者的病情稳定后,再回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康复治疗,仝道芹就是回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治疗的患者之一。
据市卫生计生委医改办有关负责人介绍,为做好双向转诊工作,我市将进一步推动城乡医疗资源纵向整合。根据《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等规定,进一步明确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续性医疗服务机构、二级医院、三级医院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功能和任务。在此基础上,各地根据政府主导、尊重历史、自愿组合、方便群众的原则,以区域协同(或分片包干)的分工协作机制为基本思路,整体设计、统筹规划,研究制定组建医疗资源纵向联合体或医疗集团方案,探索实施县乡村医疗服务体系一体化改革试点,建立上下联动、分工协作机制。明确龙头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区域性协作关系,形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的利益共同体,推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明确纵向医疗联合体、医疗集团内各医疗机构职责任务,分工协作,积极推进急慢分治。鼓励非公立医疗机构参与医疗资源纵向联合体、医疗集团建设。到2017年,实现上下联动、分工协作机制全覆盖。
有序建立双向转诊关系。按照科学就医、方便群众、提高效率的原则,逐步建立健全科学合理有序的双向转诊制度。依托各类医疗保障制度,充分利用纵向医疗联合体、医疗集团等分工协作机制模式,明确分工协作机制内各医疗机构间责权利关系,签订双向转诊协议,形成长期稳定的利益关系。双向转诊的重点是在按规定上转患者的同时,促进上级医院尽可能将恢复期(康复期)患者下转。各地在探索基层首诊的过程中,必须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对病情疑难、复杂、危重患者,经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首诊后及时向二级以上医院转诊。
完善双向转诊的保障条件。明确双向转诊关系的上下级医院之间要密切配合,将双向转诊落到实处。上级医院要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县级医院提供一定比例的专家、专科门诊等预约转诊号源,提供预约转诊挂号服务,并逐步扩大基层预约转诊的门诊比例。基层转诊或预约挂号的患者,上级医院应免挂号手续,并优先安排专家门诊、优先安排检查检验、优先安排住院等;对下转患者,上级医院应提供患者在院期间的诊治信息和后续治疗方案。加强对上级医院双向转诊协议履行、下转病人情况和对基层上转患者的监管考核,严防“空转”现象发生。要进一步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配备要满足常见病、慢性病等患者用药需要,适应专科、专病患者和康复期(恢复期)患者下转需求,为基层就诊、转至基层治疗患者提供必要的药品供应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