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频道 > 区域经济 > 正文

辽宁省取消和放开部分经营服务性收费

 

辽宁省取消和放开部分经营服务性收费

 

孔爱群

原标题:我省取消和放开部分经营服务性收费

8月23日,省物价局发布消息,为激发市场活力,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减轻企业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我省取消2项、放开4项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
从今年8月28日起,我省将取消土地出让交易服务和矿业权交易服务2项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放开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投资或控股农副产品市场服务收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费、机动车排放污染物环保检测收费等4项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
省物价局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对取消的收费项目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延或拒绝执行;对放开收费标准的项目,要强化收费行为监管,对不按约定义务履行服务职责,利用优势地位强制服务并收费,以及破坏公平竞争,串通涨价等行为,要严肃查处,切实维护市场平稳有序。同时要求各相关企业严格按照《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公平竞争、合法经营、诚实守信,为服务对象提供收费合理、优质高效服务;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在其服务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价目表,价目表应包括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收费对象及支付方式等基本标价要素。

来源:辽宁日报

免责声明     责任编辑:管理员
扫描关注黄淮网微信公众号,第一时间获取更多精彩内容。
本文地址:http://www.86hh.com/news/shenyang/2017-08-24/403417.html
版权免责声明:凡本网未注明"来源:黄淮网"的文/图等稿件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黄淮网联系删除。
文章关键词:收费  服务  经营  取消  服务性  放开  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
市场
关于我们(About Us) | 工作人员查询 | 免责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加盟代理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Copyright © 2009 - 2019 黄淮网(WWW.86H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苏B2-20140236     苏ICP备18039698号-1    苏公网安备 32031102000168号
联系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西都大厦4层     联系电话:0516-85752568     客服QQ:541440872     投稿邮箱: ZGJSXZ@sina.com
黄淮网法律顾问:江苏淮海明镜律师事务所 田原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