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除农民工在就业中的后顾之忧,实现有尊严、有体面、有保障,近年来,江苏淮安市畅通农民工服务渠道,让农民工在就业、维权、培训、子女教育上享受与城镇职工同等待遇,让农民工逐步融入城市。
为给农民工增加就业、择业的技能,淮安市实施农民工培训规划,常年开展针对农民工的各类技能培训,力争到2015年使有培训需求的农民工,都能够得到1次以上的掌握实用技能的培训,扎实推进农村劳动力以卡代券的培训方式。对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和技能等级证书的农民工予以奖励。自2011年4月实施此项政策以来,淮安市共有15166名农民工获得该项奖补资金,促进农民工学到技能,领到凭证,找到工作。
淮阴区新渡乡农民张枫,2011年取得眼镜装配工职业资格证书后,在县城开办了一家眼镜店,生意非常红火。说起这些,张枫高兴地说:“感谢政府和人社部门出台获证奖补政策,淮安参加培训不但没花钱,在获得证书后,政府反而给了淮安奖金”。
淮安市发挥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建设带动农民工就业的促进作用,淮安市千方百计引导农民工有序外出就业,推动和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在政府投资的重大项目建设上,优先招用农民工,并发挥大型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和稳定农民工就业的带头作用,让农民工就业有岗位。淮安市积极引导培育劳务品牌、建设劳务基地、发展家庭服务业对农民工就业的支持作用,形成劳务经济的产业化发展,让农民工就业有途径、有渠道。在打造15分钟公共就业圈的基础上,充分运用网络平台和信息技术引导农民工就近就地就业。
近年来,大部分农民工向二、三产业密集转移。淮安市根据这一情况,将强化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社会保险参保率作为重中之重,先后出台多项政策,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平就业。针对建筑业、餐饮业、家庭服务业大量使用农民工,且人员流动性大的特点,淮安市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要求,在这类用人单位中大力推行适合农民工的简易劳动合同文本,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必备条款,减少和避免用人单位对农民工进行辞退的随意性。每年通过用人单位书面审查、劳动合同专项检查、社会保险专项核查,风险机制管理等方式,摸清用人单位使用农民工情况,对侵害农民工权益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为从制度上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淮安市要求各用人单位在招工登记时,必须明确“签合同、交保险”等法律责任和义务,禁止出现歧视农民工的规章制度,在招收职工时,农民工和城镇职工一视同仁,保证同工同酬、待遇公平。淮安市还建立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欠薪保障制度,采取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形成由政府主导、先行垫支、通过资产变现进行补充的欠薪应急周转制度,定期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检查,依法及时妥善处置群体性欠薪事件,并保障农民工收入在初次分配中得到合理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