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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兴亡,匹夫有权

81年前的今天,是一个关乎中华民族生死存亡的日子——日本在华策划实施了九一八事变,拉开了对中国进而对亚洲及太平洋地区全面武装侵略的序幕。这一天在后来也被称为“中国国耻日”。

“国耻”发生81年后的今天,世界已经整体走向文明与和平。然而在“主权神圣,寸土不让”的口号下,相当多的中国人把最近的钓鱼岛争端看做又一件“关乎兴亡”的国家大事,于是他们要行“匹夫之责”。

然而天下兴亡,匹夫固然有责;可也不能忽略:天下兴亡,匹夫也该有权。

今日话题

国家硬气,先要让公民的权利硬气

若匹夫之权被侵犯,则天下兴亡无意义

倒在地上的人还会在意天下兴亡吗

己域里,个人有说了算的权利

100多年前,中国最早的启蒙者之一严复先生翻译了穆勒的《论自由》(《On Liberty》),严复将书名翻译为《群己权界论》。不得不说这个翻译体现了严复的高明和汉语的美妙——寥寥四个字,便讲清了一个人类社会的大道理。

这个大道理就是:有些事是大家的——属于群域;有些事是个人的,属于己域。群域的事情不能个人说了算;己域的事情不能大家说了算。

一个人表达什么观点、选择哪种品牌、开办何种商店……,这都是他自己的事情,属于己域。对属于己域的事情,他人可以评价,但不能干涉,即一个人在己域享有不可侵犯的自由权利。如果你想干涉现在属于己域的事情,那么对不起,你得先把这件事变成群域的事情再说,否则再不赞同也只能“动口不动手”。比如,你若想让别人不使用日货,只能去呼吁出台一个“禁止使用日货法令”,以法律的形式将群己的边界改变,而不是直接去阻挠别人。

群域里,公众有说了算的权利

而一个国家对争议领土争还是让、对战争发起还是停止……,都是全体国民共同的事情,属于群域。对属于群域的事情,个人可以发表主张并投出自己的一票,但不能越过大家的意见自行其是,即公众在群域享有不可侵犯的民主权利。

如果公众对群域的事情不能参与决策,则他们对事情的结果当然也不必负有责任。比如,若一个人没有参与决策(支持、反对或弃权)一个“禁止使用日货法令”的出台,则他当然没有抵制日货的责任。因此匹夫有权,还是匹夫有责的前提和基础。

若群己颠倒、权利被毁,则天下兴亡对老百姓都无意义

遗憾的是,在历史上甚至现实中,群己权界屡屡被“天下兴亡”打破。以“国家危亡”之名践踏私权、以“强盛国家”之名穷兵黩武的例子,不胜枚举。前者如反日游行中的打砸抢烧,后者如中国历史上秦始皇、成吉思汗的开疆扩土。

若个人私权可以被践踏,则保全国家意义何在?难道被“爱国者”蹂躏就好过被侵略者蹂躏?若民众公权可以被僭越,则大国崛起价值几何?难道在一片“大大的疆土”上做奴隶就强于在一块“弹丸之地”上当主人?

日本战争罪恶之一,就在于其对匹夫之权的践踏

日本将其侵略美化为拯救东南亚危亡

对外,侵犯他国“己域”的权利

直到今天,石原慎太郎这类日本右翼以及个别日本教科书都坚持这样的观点:日本上世纪30至40年代侵略亚洲邻国的血腥战争行为是为了那些国家不沦为“白人”殖民地——“如果日本没有与‘白人’战斗,我们仍是‘白人’的奴隶。亚洲将成为他们的殖民地。我们扭转了这种情况(石原慎太郎语)”。

这其实就是臭名昭著的“大东亚共荣圈”理论。这种理论之所以看起来冠冕实则丑恶,就在于它侵犯了其他国家的“匹夫之权”。哪怕东南亚各国在列强面前弱小,如何判断形势、怎样抵抗“白人”、要不要请日本帮忙,也是它们“己域”的事情,轮得到日本对别人的事情自作主张吗?

不过这种理论,倒是和一些所谓“爱国者”的理论神似。这些“爱国者”也打着“保卫领土、抵制日货”这种看似冠冕的幌子,直接用打砸“帮”别人做了决定。

对内,架空本国民众群域的权利

在“大东亚共荣圈”的表皮之下,日本发动战争的真实目的是什么呢?日本军国主义史学家佐藤清胜其实说得清楚:他主张在日本搞什么建设都是不必要的,比如在东京搞电车也没有必要,只会使日本人更加留恋岛国,最好是什么都不必搞,然后就是一门心思去侵略中国,侵略了中国以后,就把什么首都呀、所有的日本人都迁到中国来,使日本变成大日本,犹如中国历史上的大秦帝国。

如果说这种“强国梦”可能在一开始获得日本民众支持的话,那么在战争陷入泥潭,给日本民众几乎带来毁灭性灾难时,为何战争还不能被终止?原因自然是因为日本民众没有决策权。他们不能像美国民众那样,一看伤亡太大就让政府收兵。即便在战争的开始阶段,民众缺乏决策权也带来了显而易见的弊端——那就是发动战争的盲目性。以当时日本的国力,发动那样一场四处出击的战争是注定要失败的,其愚蠢程度大概仅次于慈禧“老佛爷”同时向世界上多个最强的国家宣战。

保障匹夫之权,才能更好的谈天下兴亡

要让人敢于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

匹夫有权,才能知道真正的民族利益何在

关于“民族主义”,在当前的国际关系中主要是个利益认同问题,即民族主义是以为民族争利益为核心的一种主义。而民族主义所要捍卫的民族利益只能是民族中每个成员个人利益的整合。

只有保障己域中的表达权,每个成员才能说出其真实的利益主张;只有保障群域中的决策权,每个成员才能给出他真实的利益决定。有了这些真实信息,我们才能知道民族中每个成员个人利益整合的结果——即民族利益所在。任何人不能超越这一程序而自称为民族利益体现者并要求别人为他所宣称的“民族利益”作出牺牲。

结语

任何以“天下兴亡”为名义做出的践踏匹夫之权的行为,都是在为日本军国主义招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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