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10月5日消息(记者丁华艳)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研究所副所长李佐军透露,政府正在酝酿对汽车征收排污费,目前处于论证阶段,预计在十八大后实施。征收汽车排污费政策很可能先以“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作为试点,逐步推广到全国。消息一出,立即引起了大家的注意。尽管舆论普遍认为,机动车尾气排放已成为大中城市空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但征收排污费在中国有没有可行性?其“治污”效果究竟怎么样,消费者依然有质疑。
汽车排污费并不是第一次作为公共政策讨论。今年北京市政协提出了《关于进一步提升首都空气质量的建议案》,其中提出征收机动车排污费,控制汽车的使用强度,北京市环保局曾表态要进一步研究是否可行。深圳市的《环境质量提升行动计划》也提出在今年年底前研究制定,按排气量征收汽车排污费,引导小汽车合理使用。
但是排污费到底以什么方式征收才更公平,是目前开车族关注的一个焦点。舆论普遍认为,按汽车排气量征收属于一刀切,因为排量大的汽车,未必利用率高,利用率不高,排污也不会多。国泰君安汽车行业分析师张欣建议,如果要征收排污费,应该以汽油使用的多少作为依据。
张欣:如果像以前养路费一样,不管用不用都要交那么多,对很多有车不用或者用的少的人是不公平的,因为有的人车买了,但是利用率不高,排污也少,所以应该结合用油,在买油的时候支付排污费,烧的油越多,交的排污费越多,这个合理。所以,最后要看政策时怎么制定的。
而汽车排污费到底有没有必要征收更是舆论关注的焦点。有人埋怨加在汽车上的税费太多,甚至有说法认为,开车族已经为汽车污染缴了两种税,埋了两次单。第一,2009年1月1日起成品油消费税税率提高。汽油消费税由每升0.2元提高到1元,柴油消费税由每升0.1元提高到0.8元。第二,今年开始的实施的新车船税法,提高了部分车船的应缴税率。两种税都提到了促进“节能减排”,而基于同一缘由或名义只能征收一种税,这是税收的一个基本原则。
也有人怀疑汽车排污费到底能不能起到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的作用。开车族吴先生就对排污费的作用持怀疑态度,他分析:如果排污费征收太高可能会抑制汽车的消费,如果排污费的额度很低则可能起不到效果。
吴先生:除非这个排污费涨到让我实在承受不了,比方说让我的开车成本在3000元/月的基础上再多增加1000元/月,我可能去考虑在某些时间段不会去开车。但是,对我们这种工作性质来说,多涨一点点是可以消解的,实质上的影响应该不会很大。
不止消费者质疑,国务院参事、中央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刘桓也不支持。
刘桓:还有很多更好的办法,比方说在节约燃油方面可以用燃油税,可以有碳税。在解决道路拥挤,或者中心城区停车问题上,可以收拥堵费。这些做法已经在我国香港和新加坡都有使用,比如说进入中心城区停车费很高,或者给一个特殊牌照,可以进入城区,但是每年需要支付很高的拥堵费。用这个办法,执行起来可能比汽车排污费要好得多。
刘桓认为,汽车排污费与目前中国整体的税收理念不太相符,并不适合中国。
刘桓:中国从长远看,要考虑环境税,因此中国在将来在燃油税、旧车处理费方面,可能会有所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