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石家庄12月25日电 (记者杨柳)近日,有群众反映河北省丰宁县教体局强制要求每位教师捐出500元用于扶贫,不捐将从奖金中扣除,此事引发热议。丰宁县教体局方面称,这是县政府的统一规定,捐款人员不仅包括教师,还包括公职人员、企事业单位职工、个体商户。
强制捐款是否属实?是县教体局一家所为,还是县政府的统一指令?记者对此展开了调查。
丰宁县某小学的蔡老师告诉记者,此前确实有每人必须捐出500元的要求,她很赞同捐款扶贫,但一定要交出500元,对自己来说有点多了。另一所学校的温老师则对此事感到很愤慨,“我是我们学校倒数几个捐的,实在是没办法了,一个月工资2400多块钱,扣除贷款、生活费,就剩500块钱,这种强制捐款是不合理的。”
记者从丰宁县一位知情人那里得到两份盖有丰宁县委县政府“两办”公章的红头文件,其中一份“丰办发[2012]22号”文件名为《关于印发〈在环首都扶贫攻坚示范区建设中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联系贫困户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方案中的“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联系贫困户名额分配表”涉及人数合计8605人,其中行政事业单位3196人,教师系统3467人。
通知中还标明“每名联系贫困户人员每年为联系贫困户提供物资、资金不少于500元。”“各帮扶单位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要作为领导班子实绩考核的依据之一;联系贫困户人员的帮扶工作要作为表彰、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另一份“丰办发[2012]23号”文件名为《关于在环首都扶贫攻坚示范区建设中选派工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联系贫困村贫困户的通知》,通知后附有“全县工商企业贫困村名单、个体工商户联系贫困户名额分配表”。
丰宁县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焦春江说,县教体局要求每位职工捐出500元的事实属实,但县教体局片面、错误地理解了“自愿原则”的精神和政策,以致出现了偏差。县委县政府只是鼓励、提倡捐款。他表示不会强行扣除教职工工资,特困职工所捐助款项可退回。
“既然是自愿,通知中的‘不少于500元’如何理解?”记者问。
“我觉得帮助贫困户,拿个一两百解决不了特别实际的问题,我的理解是得有一个标准。低于500元我觉得帮不帮也没啥劲了。你要是这么抠字眼的话,我觉得我也解释不清、解释不透了。如果不强制,自愿拿也不能低于500块钱吧。”
“现在县委县政府是什么态度?还是要按这个通知要求吗?”
“我们说捐款捐物,把家里的棉衣棉被折合成物资也是可以的。但是你不要追究500元这个字眼。”
“名额分配表是怎么回事?”
“尽管是自愿的原则,但是总得有个考量吧,20个人帮扶1户你说现实吗?你既然有20个职工,我给你规定20户,但是您去不去是凭良心、凭责任感。没有强制你非要去,但是得有个考核的东西。不然到年终了,这一年你为群众做多少事,得有个抓手,你要说连这个都没有,那就跟无政府一样了。”
他还透露,丰宁县委县政府对此事高度重视,已于23日成立专项调查组,并责成县教体局进行整改,下一步还将对相关负责人作出处理。后续情况记者将继续做跟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