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于再林 马德义) “进,快请进来!”正在黑龙江省林口县古城镇司法所“法制茶社”值班的人民调解员发现门前一位愁容满面的中年妇女,便热情地将她邀请到屋内。一杯热茶,一张笑脸,让寻求帮助的当事人打消了顾虑,真诚地讲述了自己的经历。茶室不摆办公桌,不摆官架子,不摆花架子,以喝茶聊天的方式,减缓当事人紧张激动情绪,使矛盾纠纷第一时间解决在农村基层。
2011年,黑龙江省林口县司法局结合农业大县的实际情况,按照“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人民调解组织;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人民调解员去调处纠纷”的目标,创新开展了人民调解“三室三社”,将人民调解组织延伸到了社会方方面面。三室即田间炕头流动调解室,农村公证服务;行业纠纷调解室;三社即法制咨询(恳谈)茶社;社区调解服务社;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服务社。通过“三室三社”,有效的发挥了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田间炕头流动调解室
林口县龙爪乡莫秀杰承包李文东的水田,由于李文东交纳水费不及时,给莫秀杰造成了损失,龙爪司法所接到莫秀杰的诉请后到地里亲自查看水田的用水状况,并到李文东家进行调解处理,最终平息当事人的怒火、化解了矛盾。
田间地头调解室是一个流动调解室。流动调解室在接到信息员上报的情况或当事人的预约申请,能在第一时间,矛盾尚未激化升级的情况下,及时调处、及时化解,既可以防止纠纷升级,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又可以减少农民的经济负担和减少占用农时,还可以为司法机关、党政机关分流减压。
田间炕头流动调解室依托司法所成立。司法所干警为调解员,聘请辖区内村屯德高望重的老农民、村干部共同调解村屯发生的各类民事纠纷。在村级人民调委会调处不成的情况下,及时上报乡(镇)司法所,司法所在第一时间派流动调解室成员及时深入村屯民家(田间炕头)进行矛盾调处,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为争取矛盾不出村(屯),也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和预约,在最短时间内派调解员深入农家、民舍,及时调解矛盾,防止民转刑的发生。
基层司法所以“流动”的方式延伸服务触角,真正的发挥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做到了小纠纷不出屯、大纠纷不出乡,创造性的发挥人民调解的职能,真正实现从源头上化解各种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
法制咨询(恳谈)茶社
为了转换服务方式,缓解干群矛盾,林口县司法局在古城镇、柳树镇、建堂乡三个中心乡镇成立了法制咨询服务茶社,以“谈心说案,答疑解惑,正确引导,息诉息访”为目标,对那些心中有法律困惑问题的城镇居民、农民工、农民,在欲诉无路、欲访无门的情况下,一杯免费清茶,促膝谈心,帮其解除心中疑惑,息诉息访,正确引导其以正常渠道、正常手段、正常方式去解决诉求,从而达到正常诉讼、正常信访而不采取非正常诉、非正常访的目的。
通过整合基层政法、行政部门的人力资源,由法庭、检察联络室、派出所、司法所、妇联、民政所派人员实行轮流值班制,并由一名辅助人员常年坐班。工作时,值班人员不着装、不摆办公桌、不收任何费用,实行请进、请坐、请喝茶的迎宾式接待,让群众进门感到温馨、坐下感到热心、听完解答感到舒心。接待时只做正面、正确解答,不能多余评判、推测。
茶社以亲民、便民的灵活方式,去职能化、去政府化、去商业化的形式开展工作,使百姓没有抵触情绪,愿意走进茶社,到茶社咨询法律,倾诉内心痛苦。凡来过茶社的群众都把它称为:“百姓家门口的心理诊室、极具公信力的专家解答、即接预约式的沟通驿站、聊天休闲性的普法平台、无偿服务型的群众之家、与百姓相连的绿色通道”。
为了使茶社工作长效运转,成为民调工作精品,避免出现“易碎品”“见光死”的现象,在茶社的室外悬挂了预约告知牌,公布茶社的咨询服务范围和热线电话,实现阳光服务。在咨询服务中设立了服务登记簿、茶社记事簿、分流情况登记簿、情况反馈登记簿、值班情况登记簿、预约服务登记簿、服务质量群众监督卡和电子台帐。建立了轮流值班制度、预约告知制度、月例会制度、领导带班制度群众测评制度等5项制度。强化值班人员的工作纪律,
茶社在今年开办以来,共接待前来咨询的群众200余人次,接待回访80余人次,在社区内化解息诉息访30余人次,协助相关部门化解纠纷、矛盾60余人次,指导分流90余人次。
关注民情小事得民心
田间地头、茶社的摆谈、沟通,让邻里间的矛盾减少了,村民之间更加关爱和谐了。即使遇到矛盾纠纷,当事双方也会主动找调解员进行调解。村民老王说:“我们经常看到他们下来走村串户了解各家各户的具体情况,遇到纠纷,他们都要具体出面帮忙解决。正是有了他们,我们村社的人更加和谐了,更加团结了……”
据统计,自开展“三室三社”工作以来,上情能下达,下情能够及时上传,能倾听群众的呼声,理清干部与干部,干部与群众,群众与群众之间这三者关系,及时发现和调解矛盾纠纷,矛盾纠纷调解处理以后的动态掌握也比过去顺畅了。“三室三社”共接待咨询群众5千余人次,接受回访群众2000人次,实现了息诉息访,消怨气、聚和气的理想效果。
采编 王德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