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山东省日照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自2015年6月28日起,五年以下(含五年)的日照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从原来的3.25%降至3%,五年以上的公积金贷款利率由原来的3.75%降至3.5%,下降幅度均为0.25%。新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已经审批但尚未实际发放的贷款,按照最新利率执行;已经发放的贷款按规定将从2016年1月1日起按照最新的贷款利率标准执行。
据介绍,本次降息,属最近几年来的第6次降息,五年以下(含五年)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从2011年7月7日时的4.45%降至3%,累计降低1.45%;五年以上的公积金贷款利率由原来的4.9%降至3.5%,累计降低1.4%。单以今年来说,五年以下(含五年)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从2014年11月22日开始执行的3.75降至3%,五年以上的由4.25%降至3.5%,均下降0.75%。
以日照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最长年限30年为例,等额本息还款法下每月还款额将从之前的2315.58元降至2245.22元,每月少还70.35元,30年共计可少还利息25327.63元。
从今年总降息情况看,50万30年的公积金贷款,每月还款额比年前的2459.7元下降了214.48元,总利息减少了77211.37元。
按商业性住房贷款基准利率5.4%计算,等额本息还款法下,50万30年的商贷月均还款额为2807.65元,每月比住房公积金贷款多562.43元;30年应归还总利息为510755.43元,比住房公积金贷款总利息308280.44元多204474.99元。公积金贷款总利息支出仅为商业性住房贷款总利息支出的六成。(安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