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频道 > 本网资讯 > 正文

连云港一饭店起火烧死3食客 老板获刑5年

 日前,引起广泛关注的连云港海州区沈圩桥农贸市场“钱二酒家”失火一案获得一审判决,该案由海州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一审法院经审判,以被告人钱二牛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经审理,2012年8月,被告人钱二牛(男,45岁,本市人)租用连云港市海州区新新路188-1号楼12号门面房经营“钱二酒家”。在经营期间,安装的炉灶、烟道不符合防火规范,也未采取防火安全措施,烟道积存大量油垢。去年10月17日19时许,被告人钱二牛在厨房使用煤炉做菜时用火不慎,导致明火上蹿通过烟道引燃厨房和一二层分隔木板等,致使饭店着火,造成在饭店就餐的陈某、成某、付某三人死亡,胡某、王某等人受伤。
 
海州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应当以失火罪追究被告人钱二牛的刑事责任,遂依法起诉至海州区人民法院。法院经过审查,采纳该院的意见遂作出上述判决。 
免责声明     责任编辑:管理员
扫描关注黄淮网微信公众号,第一时间获取更多精彩内容。
本文地址:http://www.86hh.com/news/yaowen/2015-08-17/138343.html
版权免责声明:凡本网未注明"来源:黄淮网"的文/图等稿件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黄淮网联系删除。
文章关键词:
关于我们(About Us) | 工作人员查询 | 免责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加盟代理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Copyright © 2009 - 2019 黄淮网(WWW.86H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苏B2-20140236     苏ICP备18039698号-1    苏公网安备 32031102000168号
联系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西都大厦4层     联系电话:0516-85752568     客服QQ:541440872     投稿邮箱: ZGJSXZ@sina.com
黄淮网法律顾问:江苏淮海明镜律师事务所 田原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