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日报讯(记者 孙盈)11月5日,徐州市发改委在报业传媒大厦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我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
据介绍,自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开展以来,市发改委按照上级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抓住优化流程、简化程序、压缩时限、规范服务、提高效率等关键环节,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后取消和下放14项行政审批事项,向扩权强镇试点镇下放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5项,精简项目审批前置要件8项,总办结时限由法定的105个工作日压缩至37个工作日,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为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规范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市发改委按照“能简则简、能快则快”的原则,大力推进审批提速增效。为服务“三重一大”,对列入年度市城建重点工程的项目,市发改委提前介入、主动对接,会同国土、规划、环保等相关部门,开辟城建重点工程项目快速审批“绿色通道”,提高审批效率。仅今年2月份,就集中审批2015年度城建重点工程项目58项,总投资52.58亿元,涉及道路、生态文明、公共设施、民生幸福、文教旅游等5大类,并在当天就将项目建议书批复发送到各项目单位,显著提高了项目审批效率。
在行政审批管理体制创新方面,为推进行政审批服务提速增效,市发改委按照“能减则减、能放则放”的总要求,主动精简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用行政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加法”,用市级行政审批权限的“减法”换取县(市)、区投资发展主体决策权的“加法”。2013年以来,市发改委共取消和下放市级行政审批事项14项,向扩权强镇试点镇下放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5项,并授权徐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徐州泉山经济开发区市级权限范围内投资项目的审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备案以及外商投资项目的核准,赋予了县(市)、区和企业以更大的投资自主权。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市发改委还着力压缩周期较长的服务流程,在法定办结时限基础上,进一步压缩办结时间。通过缩减环节、压缩时限,目前,企业投资建设的核准项目由法定的20个工作日压缩至7个工作日即可完成。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备案由法定的10个工作日压缩至2个工作日完成,对于一般备案项目,在项目材料齐全的情况下,现场即可办结。
◆热点问答◆
1、问:通过改革,目前我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必须提交的法定前置事项还有哪些?
答:根据“只保留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用海预审)两项前置审批,其他审批事项实行并联办理。对重特大项目,也应将环评(海洋环评)审批作为前置条件”和市政府相关文件规定,目前我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环节的法定前置要件为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两项。另外,根据项目的性质和具体情况,还需要提供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2、问:目前我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环节并联审批已正式试运行,能否介绍一下并联审批的基本流程?
答:根据我市出台的相关规定,并联审批可分为牵头受理、一次性告知、并联审批、出具立项批复等几个主要步骤:
一是牵头受理,即以政务办牵头设立的“政务服务审批平台”为依托,在政务办设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窗口,统一收取本环节纳入并联审批事项的所有申报材料,并及时分送相关部门;
二是一次性告知,由牵头部门在收集各并联审批部门审查意见后,将需要补正的要件材料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
三是并联审批,对申报材料齐全、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各相关部门同步开展审批,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批手续;
四是出具立项批复,在立项审批所需的各项法定前置事项齐全后,市发改委依法做出准予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
3、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后,目前房地产类项目立项如何办理?
答:根据省、市出台的相关文件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目前我市一般房地产项目已由核准改为备案管理,按备案管理项目办理程序进行办理。关于拆迁安置房和定销房项目的立项,考虑到这类项目的特殊性,从严格把关、确保项目相对人利益的角度出发,目前仍按照核准程序进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