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郑州12月21日电(王佩)微信上也能开庭?你没听错!
记忆中面对面对簿公堂的情景被颠覆,庭审询问现场只有法官,而当事人在手机的另一端,坐在家里就可以借助微信案件办理工作群参加庭审询问了。
12月17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首开先河,微信群里进行案件庭审询问。按照传统方式需要一天功夫的诉讼过程只用了半小时便进行完了。被上诉人的代理律师马光辉赞不绝口:“我干律师二十多年,这是第一次利用微信进行庭审询问,省去了来回奔波之苦不说,也大大提高了诉讼效率!”
法官在向记者展示微信询问案情记录
何为“微信办案”?
12月17日,在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里,一个行政案件诉讼正在隔空进行。法官魏丽平打开主要是各诉讼参与人,包括主审法官、书记员等审判人员、原被告双方代理人、第三人在内的法官办案微信群,开始打字。
“准备开庭,我是魏丽平法官,何信丽副庭长担任本案审判长。各方上线没有?报个名字。”
“原告郑明华(化名)上线。”
“原告代理人马光辉上线。”
“XX市政府上线。”
“好,现在开庭。请XX市政府出示上诉状。”
这是一个简单的二审行政案件,四方当事人远在登封,法官在郑州,这在咱老百姓的印象中,即便案件再简单,也要传唤各方当事人到法院进行询问、作笔录、听取意见,这个过程既费时又费力还费钱,微信办案一应用,这些琐事全省了。只要大家约好时间,当事人、律师、法官可以在任何地方参加庭审,建个微信群,就像群聊一样,法官发问,当事人发表意见,唇枪舌剑、简单的证据出示也都在群里进行。除了大家谁也见不着谁,跟面对面开庭一样。
啥样的案子可以用微信办理?
既然微信办案这么方便,那么什么样的案子可以用微信办理呢?
魏丽平介绍说,利用微信庭审是诉讼活动现代化的一种直接的表现形式,它可以大大缩短办案的时间,灵活办案空间,对减轻法官办案压力,解决目前法院系统普遍存在的案多人少的状况有着很大的意义。当然目前主要针对没有事实争议的程序性案件,初步估算,二审案件可能有一半以上都可以利用微信审理,而一审案件则相对少些,因为一审大部分要对实体进行审理。
魏丽平说,我们还处于摸索阶段,相信随着经验的积累和模式的成熟,对可以公开开庭的案件,微信庭审完全可以做到像微博直播、视频直播一样邀请相关人士进入微信办案群进行旁听,当然新闻媒体的朋友也可以被邀请进微信群,这样以后报道案件审理的时候,媒体记者也可以不用专程来法院跑一趟了。
询问、交换证据咋进行?
亲身参与微信庭审询问的律师马光辉说,首先主审法官在征求各方当事人同意可以使用微信方式办案后,建立微信群,并将各诉讼参与人邀请进来。
随后各诉讼参与人要表明并由法官确认身份。如何确认身份,主审该案的法官魏丽平介绍说,法院在进行微信庭审前已做好前期工作,比如对双方当事人的身份、手机号、微信号等信息进行核实确认,并做好了沟通工作。
之后就按照正常的开庭程序进行。由于此次是二审程序,而在一审时对原被告双方的基本情况以及相关证据都有记载,所以证据交换和询问都进行的很顺利。同时,微信群里的秩序也很好,该谁发言主审法官会@谁,整个庭审过程用时不到一个小时。
魏丽平介绍说,此次庭审的所有程序都和平常庭审是一样的,说白了微信就是一种辅助工具,可以在必要的时候减少讼累,提高效率,便民利民。“当然,这种方式并不是强制使用的,必须要当事人同意才行。”
随后,她向记者展示了本次庭审的微信截图,大家来实际感受一下吧!
未来 互联网+或扩展应用到立案、送达、审判、执行
互联网的发展日新月异,12月16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乌镇视察“互联网之光”博览会时强调,要用好互联网带来的重大机遇,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郑州中院在创新方针的引领下,向互联网+要生产力,并且已将目光放在了更远的地方。该院已经出台了信息化建设的3年规划纲要(2015—2017),规划了审务通、三大讼诉公开平台、手机app、远程视频开庭等互联网+法院建设项目。届时将实现内外网互联、手机屏、电脑屏双屏互动,从现在的“互联网+审判”的单栖突破到“互联网+立案+送达+审判+执行+服务+管理”多栖迸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