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明确,要用5年时间对“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在山东,刚刚获批的易地扶贫搬迁规划提出,“十三五”将搬迁46169人。(资料图)
齐鲁网4月21日讯(记者 张雯婷) 日前,省政府正式批复省发改委组织编制的《山东省“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对搬迁对象、安置方式与政策保障等进行了明确,记者了解到,“十三五”期间,山东将搬迁46169人,对其中17000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人均补贴2.5万元,同步搬迁的其他农户省里人均补助9000元。
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兜底完成
据了解,《规划》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扶贫办、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等部门联合印发实施,明确了“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总体思路、搬迁对象与安置方式、建设任务、资金筹措、实施步骤、政策保障等。
《规划》提出,2016-2017年基本完成搬迁任务,2018年全部兜底完成;后两年,巩固提升搬迁扶贫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到2020年,实现搬迁对象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享有便利可及的基本公共服务,收入水平明显上升,迁出区生态环境有效改善,确保与全省人民同步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谁要搬?怎么搬?
《规划》明确,山东共有14405户、46169人需要实施搬迁。其中,国家下达我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搬迁规模17000人,此外,按照国家提出的“尽量实现自然村整体迁出”的要求,还有同步搬迁人口29169人。根据安置方式的不同,有集中安置45996人,分散安置173人。
从地域上来看,我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涉及济南、泰安、日照、临沂、菏泽5个市,历城、东平、五莲、费县、沂南、沂水、鄄城共7个县(区)、24个乡镇;在安置方式上采取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相结合、以集中安置为主的方式,科学布局集中安置区51个,采取行政村内就近集中安置、建设移民新村、依托小城镇、乡村旅游区和水库移民避险工程等方式。
在建设重点上,《规划》要求严格落实国家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房建设标准要求,设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配建标准。其中,安置区住房建设面积约167万平方米,包括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约42.3万平方米。根据安置区实际需求,规划建设与之相适应的道路、电网、污水处理、供排水等配套基础设施,同步建设学校、卫生室、文化室、村级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
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补贴2.5万
与此同时,省里确定了省级财政补助政策:对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在国家人均7000元补助的基础上,省里再给予人均18000元补助;对同步搬迁的其他农户,省里给予人均9000元补助。
山东省易地扶贫搬迁总投资约31.2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1.19亿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5.7亿元,分三年安排到位;政策性融资16亿元,其中国家批准我省发行地方政府债9.2亿元,专项建设基金0.85亿元,国开行和农发行提供贴息贷款预计5.95亿元;农户自筹资金约8.3亿元。此外,对切块到县的省级以上行业部门涉农资金由县统筹安排使用,资金不足部分由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支持。目前,搬迁所需资金已基本得到落实。
在土地、金融、教育、社保等配套政策方面,《规划》也分别提出要求,如对易地搬迁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困难学生实行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资助全覆盖、对成功创业的搬迁对象按规定给予创业补贴等。
省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易地扶贫搬迁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确保搬迁安置工作顺利实施。“省发改委作为牵头部门,将认真履行职责,加强与省扶贫办等省直有关部门的衔接,及时调度工作进度,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