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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勇:奋力开启安徽民政事业发展新篇章

 

 牢记新使命  展现新作为       
奋力开启安徽民政事业发展新篇章

 

安徽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 于勇

2017年,全省民政工作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着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着力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着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着力推动民政工作改革创新,重点工作取得新成效,难点工作取得新突破,民政事业获得新发展。在民政部2017年重点工作综合评估中,我省连续第5年获得优秀等次,省民政厅机关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成绩属于过去,奋斗赢得未来。新时代呼唤新使命,新思想指引新目标,新任务引领新征程。2018年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安徽民政工作要“围绕一个中心、践行两个理念、保障三类对象、履行四种职能、突出五个重点、强化六项保障”,牢记新使命,展现新作为,奋力开启全省民政事业发展新篇章。

围绕一个中心。即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一是在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中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对民政民生工作作出的一系列新部署,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织密扎牢社会救助安全网,筑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底线。坚持“政策保障到位、措施落实到位、温暖关怀到位”,着力在城乡低保人员、特困人员、受灾人员、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农村留守儿童、老人和城乡困境儿童等困难群体兜底保障和关爱保护上取得新进展,全力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二是在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中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省政府“互联网+政务服务”总体部署,积极推进“互联网+民政服务”,围绕养老、社会救助、防灾减灾救灾、优抚安置、社会组织、社区治理、婚姻登记等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事项开展服务,规范服务,优化流程,拓展渠道,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降低办事成本。深化民政“放管服”改革,重点做好养老服务、社会组织等领域“放管服”改革工作。深化民政社会化服务改革。引入市场化动力机制,运用政策促进社会资源向民政领域集聚,提高服务质量,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三是在创新社会治理中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促进基层群众自治与网格化服务管理有效衔接,推进智慧社区建设。推动社会治理多方参与。按照党的十九大精神要求,积极参与构建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困难群体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推进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建设,促进社会福利向多数人共享发展;加快推进基本民政公共服务向常住人口全覆盖,打造共治共建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

践行两个理念。即“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一是在履行民政职能中践行“民政为民”理念。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充分履行民政职能,抓住老百姓最急最忧最怨的事,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在全省民政系统深入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落实”活动,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到群众反映问题集中、矛盾突出的地方研究解决问题,通过深入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落实”活动,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进一步增进与基层民政干部和民政服务对象的感同身受,进而补齐工作短板,转变工作作风,树立民政干部的良好形象。二是在履行民政宗旨中践行“民政爱民”理念。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是民政的工作宗旨。践行“民政爱民”理念,关键在于持续抓好党建、队建。在全省民政系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带着使命责任感情做好民政工作。持续狠抓作风建设,全面对标对表中央、省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继续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省30条精神,认真开展以“查问题、出硬招、改彻底”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大排查,通过摆表现、找差距、定举措、真整改、建机制,持续整治“四风”问题,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始终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民政队伍。

保障三类对象。一是保障好最需要救助的人。保障好城乡困难群众。健全低保家庭贫困状况评估指标体系,加大支出型贫困救助力度。健全县乡村三级救助信息网络。推进城乡低保统筹发展。加大医疗救助和兜底保障力度。完善社会力量参与临时救助的政策措施。保障好流浪乞讨人员。加强流浪乞讨救助滞留人员安置照料,继续规范滞留人员站外托养。保障好受灾群众。妥善安置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二是保障好最需要关心的人。一要敬“老”。就是要保障好老年群体。开展2018“敬老月”系列活动,深化第三届“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在全社会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教育、老龄政策法规教育,健全全省老龄基本信息。持续加强老年权益保障工作,提升为老服务水平,全面落实老年人优待措施,持续开展“银龄安康行动”。要加强养老服务顶层设计,完善制度措施,更好满足广大老年人对幸福美好晚年生活的需要。加快发展社区居家养老。继续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制定“互联网+养老”政策措施,推进信息化智能化技术在养老服务业中的深度融合与广泛应用。加快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支持以乡镇为中心健全养老设施和服务网络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制度。持续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支持养老产业发展。二要护“小”。就是要保障好困境儿童。健全基层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儿童福利机构功能,持续推进孤儿特殊教育及康复医疗发展。提高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三是保障好最需要关爱的人。特别是优抚安置群体。完善优抚保障政策制度,提高抚恤优待保障标准,加大普惠优待共享力度。积极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优抚事业。加强优抚医院、光荣院建设。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大力推进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推进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规范化、制度化。

履行四项职能。即“两保障、两提升”。一是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统筹完善低保标准制定方法,完善低保家庭贫困状况评估指标体系。完善“351”专项资金审核审批。推动建立“救急难”基金。制定加快推进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养护院建设行动计划,提高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入住率。继续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继续完善防灾减灾救灾体系。把工作中心从应急救灾逐步转到防灾减灾上来。加强物资储备库的正规化建设。继续在27个山区库区县(市、区)实施农村住房保险试点。深入推进综合减灾示范单位创建。广泛组织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有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加强防灾减灾救灾机构建设。二是保障国防建设和军队改革。充分发挥双拥联系军地优势,积极做好军地需求对接,全面服务军民融合发展。做好新一轮省级双拥模范城(县)命名表彰工作,启动省级双拥模范社区创建活动,开展《安徽省拥军优属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督查。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强化政策宣传引导,持续巩固深化退役士兵安置遗留问题“清零”成果。认真做好2017年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确保年度退役士兵安置任务的全面完成。加强军供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健全完善应急保障预案。深入推进全省烈士褒扬工作,大力弘扬烈士精神,打造烈士陵园精品工程。三是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对民政领域规模小、分布散、设施差的公共服务设施进行适度整合,推进集中建设、集中管理、集中服务。补齐短板提高服务能力。盯紧我省养老床位中护理型床位仅占18.2%的实际情况,加快推进医养结合,满足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入住需求,确保到2020年养老床位中护理型床位比例达到30%。加快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基本实现城乡公益性公墓全覆盖,对设施破落、设备陈旧的殡仪馆进行迁建或改扩建。四是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能力。继续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积极开展城市和谐社区建设,深度开展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单元的村民自治省级试点工作。开展“社会组织规范建设年”活动。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建立健全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三社联动”、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两工协作”及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机制。壮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有序推进县改市、县改区、乡改镇和镇改街,逐步建立和完善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的城镇体系。

突出五个重点。一是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兜住底线。进一步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配合实施好“351”健康兜底保障政策,为实现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村全部出列、贫困县全部摘帽的目标履行民政职责。二是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展现作为。加强农村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加强村级民主管理和监督。培育一批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农村社会组织。统筹推进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模式创新、医养结合等重点工作,建立多元化照料服务模式,创新农村养老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全面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质量,促进城乡基本养老公共服务均等化。关注农村弱势群体。三是在推进军民融合发展中履行职能。深入贯彻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尤其是依托双拥模范城创建活动,加大军民融合发展在创建评比中的分值权重,引导各地大力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加快构建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新格局。四是在应对人口老龄化中培育动能。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对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等进行研究论证,进一步推动取消或下放,健全放权事项的监管机制,研究完善养老机构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制度。以供给侧结构改革为主线,把提高养老供给体系质量作为主攻方向,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积极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推动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充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发展智慧养老,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养老工作深度融合。五是在完善社区治理体系中补齐短板。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基层政府主导作用,注重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基础作用,社会力量协同作用,健全完善我省城乡社区治理体系,着力补齐短板,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治理体系。

强化六项保障。一是强化党的领导。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来执行,坚决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坚决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民生民政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纳入对各市局综合评估,推进民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二是强化部门协作。要树立“共治”理念,进一步健全完善议事协调机制,尤其是要发挥办公室设在民政部门的协调机制作用,充分发挥部门间在社会救助、双拥优抚安置、防灾减灾救灾、社会治理等方面的协作,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强化自治作用。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要在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加快推进自治、法治、德治“三治合一”,充分发挥村民的主人翁精神、法律的规范引领作用和道德的教化约束作用,同时提升村民的法治信仰和道德自觉,实现民意、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自治、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最终达至乡村社会的善治。四是强化“三社联动”。积极推进基层群众自治和社区治理工作、做好社会组织日常登记管理,主动搭建平台,促进供需对接,更好地发挥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对民政事业发展的重要支持作用,扎实推进“三社联动”,加长民政臂膀,拓展民政资源,积极营造有利于民政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五是强化社会参与。无论是民生保障还是社会治理,都要在强化政府的托底功能和引导作用的同时,充分发扬民主,广泛汇聚民智,最大限度激发民力,扩大社会公众参与,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都有责任感、成就感、获得感的生动局面,共同创造美好生活,共同构建互动共治的民政事业格局。六是强化自身建设。要不断加强民政系统的思想政治建设、法规制度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基层基础建设、民政宣传建设,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改革意识、创新意识、问题意识、底线意识、本领意识,做到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打造一支同心同德、善作善成的安徽“民政铁军”。

新时代蓝图已经绘就,新征程奋进正当其时。全省民政系统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扎实做好2018年各项民政工作,奋力开启安徽民政事业发展新篇章,为加快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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