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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徐州市市政园林局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4月28日至6月1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市政园林局进行了巡察。2017年6月19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市政园林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思想统领,严格按照市委要求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巡察整改思想认识。市委巡察反馈会议后,立即召开局党委(扩大)会,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市委张国华书记《聚焦发现问题 深化政治巡察》等法规及文件精神,专题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统一思想,深刻检讨,提高认识。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重要指示精神上来,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最重要、最严肃的政治任务。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局党委坚持“每周一调度,每旬一检查”,局党委书记每周主持召开一次局党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任组长,局党委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把握整改方向,研究重大问题,督促整改落实。

三是制订整改方案,压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研究制订《市市政园林局党委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3个方面12条主要问题分解成37项具体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单位)和完成期限,压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二、以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为政治责任,推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地生根

(一)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党委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局党委会研究明确了党建工作“逢会必讲”、政治理论“会前必学”的原则,引导和推动局党委班子成员既当好业务工作的“一线指挥员”,又当好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健全完善绩效考核有关制度,成立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加大对局属各单位贯彻落实局党委重大决策事项的检查考核力度,确保局党委核心作用充分发挥。

2、关于党委会和行政会交叉互混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修订完善《局党委会议事规则》,研究制定《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严格界定党委会和行政会各自决议事项,分别在议事规则中明确各自议事范围并分本记录,解决了党政会议交叉互混的问题,提高了议事决策的严肃性。

3、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偷懒省事”、当“二传手”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工作作风建设。组织全局不同层面党员干部,开展“发挥‘三个作用’、自觉‘两找两明’,推动园林事业创新发展”、“旗帜鲜明讲政治、爱岗敬业多奉献”、“健康生活、快乐工作”等大讨论活动,引导全局党员干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推动各项决策部署落实。二是创新工作方式方法。通过创办《园林党建》《园林快报》、“园林创新”宣传栏等平台,传达贯彻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引领推动。三是密切联系工作实际。局党委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高标准推进五山公园一期、梨园路公园等一批园林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积极开展“徐派园林”研究、“城市双修”服务、“海绵城市”和“智慧园林”建设,拟定《淮海经济区“海绵城市”建设(绿化)实用技术导则》,真正把局党委“把方向、管大局”的作用发挥到位。

(二)党的建设方面

1、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通过调整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落实“一岗双责”。建立局党委会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制度。巡察整改期间,先后召开9次局党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二是全面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为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协调推进党建业务,设立局党政办公室,成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加大党建工作在年度绩效考核中的比重,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基层单位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三是切实加强机关党建工作。认真落实《徐州市市级机关党组(党委)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根据工作需要将局机关党委书记调整为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兼任,夯实机关党建工作组织基础。

2、关于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有缺失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局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修订完善《市市政园林局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研究制定《2017年市市政园林局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巡察整改期间,组织集体学习8次。二是积极开展全局党员干部集中统一培训。局党委研究开办了业余党校,明确了业余党校主要职责,成立了业余党校临时党支部。巡察整改期间,业余党校先后对全局党员干部、团员及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了3期集中统一培训。业余党校的成功开办,也带动了全局各级党组织书记上党课,全局14个党支部的书记先后上了20余次党课。三是全面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思想政治素养。局党委书记认真落实“一把手”上党课制度,巡察整改期间,分别以“旗帜鲜明讲政治”“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为主题,给全局党员干部上了3堂党课。先后邀请了市纪委、市委巡察办、市委党校等专家教授作专题辅导。先后组织全局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参加《准则》和《条例》知识测试、政治理论知识闭卷测试,切实增强了学习教育实效。

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正常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落实党支部“三会一课”“七项制度”。局党委切实加强对局属各党支部“三会一课”“七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并将执行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考核内容。巡察整改期间,全局14个党支部组织召开了30余次支委会和党小组会。二是高质量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局党委班子成员深刻反思在抓自身建设、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等方面的不足和根源,理清思路、明确方向。三是坚持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局党委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积极参加所在支部活动,局党委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分管处室(联系单位)之间开展谈心谈话,及时掌握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提醒。

4、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班子建设。依托业余党校,研究制订《市市政园林局党委业余党校党务干部培训计划》,建立健全党务干部培训长效机制。研究制定《市市政园林局党委关于在局管国有企业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配齐配强局管国有企业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并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和经理层。巡察整改期间,结合局管国有企业实际,局党委选派一名机关副科职干部兼任一家局管国有企业党支部专职副书记;对另一家局管国有企业党支部副书记进行调整,改由公司副经理兼任副书记,解决了原副书记在公司治理结构中不能发挥应有作用的问题。二是认真抓好机关老干部党支部换届和各党支部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完成机关老干部党支部换届工作,并建立党支部届满换届提前3个月提醒制度。局党委开立党费专户,党员按月缴纳党费。三是全面加强基层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局党委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在淮海战役烈士纪念塔开展迎“七一”主题党日活动,局党委书记带领全局党员干部重温入党誓词,现场讲授党课,创新了学习教育形式,增强了学习教育实效。局属各单位党支部先后组织党员开展“园林工地流动党课”、参观南京大屠杀纪念馆等学习教育活动。巡察整改期间,局党委派出两个检查组,对局属各单位党支部学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促进学习教育入脑入心。

5、关于园林系统干部人事管理混岗问题比较突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规范科级干部挂职程序。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干部挂职的有关规定,对于机关和事业单位之间混岗安排挂职年限较长的问题,在机关挂职的5名事业单位科级干部已全部返回编制单位任职。二是切实维护人事编制工作的严肃性。对于机关长期借用基层单位人员较多的问题,借调在机关工作的8名局属事业单位和局管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已返回原单位工作。对于其他类相互借调人员,拟分期分批逐步整改到位。三是公开公平公正聘用专业技术人员。研究制定《市市政园林局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实施办法(试行)》,强化对专业技术人员的绩效考核和动态管理,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

(三)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关于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意识。严格落实局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组织召开全局党风廉政暨“三清示范区”建设推进会,明确班子成员分管处室和联系单位,压实“一岗双责”责任。局党委书记、局长与班子成员、局属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分批进行了谈心谈话。二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制定《市市政园林局领导干部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明确局领导每年向局党委报告上年度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清单情况不少于1次。坚持年底对局属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检查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使用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巡察以来,先后对拟提拔使用的1名正科职和1名副科职干部进行了“一票否决”廉政考察。三是积极完善预防监管措施。坚持园林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双签”制度,即在签订合同的同时签订《廉政责任书》。巡察整改期间,优化调整《园林重点工程资金申请及拨付流程》,进一步明确相关处室的分工及责任,强化局纪委、监察室的审查把关作用。四是切实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公司法》和《企业国有资产法》,不断加大内部审计力度,切实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2、关于纪检监察监督执纪问责缺乏担当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对同级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监督。建立并实施《一岗双责提醒卡》制度,定期将局领导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内容写进提醒卡,并督促落实到位;设立意见箱,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坚持每季度与同级党委委员谈心谈话,咬耳扯袖。二是加强对重点环节的监督。成立园林重点工程推进指挥部,重点解决工程建设项目监管不严的问题。强化对国有资产处置的监督,对一家事业单位擅自处置国有资产问题在全局予以通报批评,并依规责令其党政负责人作出书面检查,起到了教育和警示作用。

3、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四风”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十项规定,认真执行公务出差、公务接待和会议审批制度,坚决杜绝铺张浪费、超标准接待等违规行为。巡察整改期间,已将有关人员报销的超标高铁票款收回。下发《市市政园林局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实施方案》和《市市政园林局开展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私车公养”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局属单位5名违规使用公车、公务加油卡的当事人及其直接领导分别给予党政纪处分,对问题比较突出单位的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在全局予以通报批评。

4、关于“三个重点”上存在较大廉洁风险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出台《市市政园林局重点工程邀标管理办法(试行)》。局纪委、监察室切实加强对招标行为的全程监督,实行招前通报、招中参与、招后备案制度。二是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苗木花卉采购行为的规定》。加强与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的沟通协调,依规审定工程苗木价格;加强对局属单位苗木花卉采购行为的内部审计,预防苗木花卉采购价格过高问题的发生。三是严格执行市城建重点工程资金拨付规定。严格执行市重点办、市财政局《关于徐州市区城建重点工程建设资金管理的意见》及《徐州市城建重点工程决算审核的有关规定》,在资金拨付审批阶段增设局监察室审查环节,加大对重点工程资金拨付的前置审查工作力度。四是重申《关于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定》。凡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的,一律进行问责;情节较重的,予以免职;谋取私利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五是督促局管国有企业健全完善员工招聘制度。建立健全局管国有企业员工招聘备案制度,严格规范招聘程序,确保企业员工招聘公开、公平、公正。

三、以巩固整改成果构建长效机制为根本目的,努力开创园林事业创新发展新局面

市市政园林局党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和市委巡察组要求,坚持不懈抓整改,扭住问题不放松,积极运用巡察成果,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再上新台阶、园林事业发展再创新佳绩。

一是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切实加强对党建工作领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全面加强全局各级党组织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扎实推进后续的整改工作。

二是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巡察整改工作成果。对于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任务,我们将定期组织“回头看”,切实做到解决一个、巩固一个、提高一个;对于正在推进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对于整改过程中发现的新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把具体问题整改与构建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推动整改落实常态化长效化。

三是进一步强化成果运用,持续推动园林事业创新发展。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与园林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力求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以整改促创新、以创新促发展,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成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水平、赢得群众满意的过程,成为推动园林事业创新发展、跨越发展、健康发展的过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16-80802606;邮政信箱:徐州市市政园林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徐州市新城区汉风路市行政中心二期西区综合楼E区3楼,邮编221018);电子邮箱:szyljjc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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