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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华人夫妇被指摇晃女儿致死 案情存疑(图)

早逝的大女儿李安妮

早逝的大女儿李安妮

法庭上的李航彬

法庭上的李航彬

美国华人夫妇被指摇晃女儿致死 案情存疑(图)

朱立创、周美珍带着小念妮街头募捐

朱立创、周美珍带着小念妮街头募捐

“摇晃”可能导致婴儿死亡!美国一对华人夫妇2007年涉嫌“大力摇晃婴儿”致其死亡被捕,长达5年的审理过程于今年3月初结束,父亲李航彬被判处最高15年重刑。这一案件在美国华人社会引起巨大反响,人们感慨一个家庭的支离破碎,也替夫妻俩“叫屈”。同时,近年来围绕作为西方法庭审理虐待婴幼儿案件关键证据的“摇婴征”所引发的种种争议,也由于这起案件的宣判而再次升温。

法庭回放

被告当庭大叫“我不同意!”

今年1月3日,华人夫妇“摇婴案”在纽约州高等法院开审。2月1日,经过12名陪审员近4个小时的辩论,28岁的李航彬被一致裁定二级过失杀人罪和危害儿童福利罪名成立。3月4日,法院对此案结案量刑,李航彬被处以5到15年监禁,是二级过失杀人罪的最重量刑。

根据4日进入庭审现场的媒体报道,当天李航彬以一套白色西服现身,面无表情。他的妻子李英被获准在量刑前为丈夫求情,但多次被法官打断。李航彬回望妻子,眼神中充满失望。纽约州高等法院法官布特在法庭宣布“被告李航彬的手沾满了女儿李安妮的鲜血,这个污点将永远洗不清”。话音刚落,李航彬就激动地当庭大叫“我不同意”!这一呼喊也让这场历时5年之久,震动整个纽约市的“摇婴案”落下帷幕。李航彬当晚表示,不会放弃,一定要上诉。从5日开始,李航彬有30天的上诉期,可向纽约州第二巡回法庭上诉。

由于李航彬目前还是非法移民身份,家人办理签证有困难,所以都还在福建老家。李航彬的弟弟李航镇告诉本报记者,8年多没有见到哥哥,对判决结果感到非常着急和震惊,目前还瞒着家中父母。一直为此案奔波的纽约华人都对这一结果表示“惊讶”和“痛惜”。

女婴之死:

吐奶休克还是“摇晃致死”?

记者经多方联系,找到了法院认定5年前被“摇晃致死”的婴儿李安妮的母亲李英。今年年初,李英刚刚被法庭宣判无罪,现在纽约靠从事美甲为生。

8年前,来自福建长乐的李航彬、李英夫妇分别付给“蛇头”6万美元“漂”到了美国大陆。夫妇俩在纽约落脚后开始在餐馆打工,过上了普通移民家庭的生活。2007年8月,第一个宝贝女儿李安妮降生,当年李航彬22岁,李英21岁。李英形容丈夫“天天期盼着女儿的到来”,随着女儿的出世,他称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然而,2007年10月22日这一天改变了李航彬一家。大概是因为被人问了太多遍“那一天究竟发生了什么?”李英没有太多倾诉的欲望,不过还是向记者再次还原了当天的情景。

据李英讲述,当晩近8点时,李航彬用奶瓶给安妮喂奶,安妮却把奶都吐了出来,随后休克。李航彬试着按安妮的胸部,以帮助她呼吸,而李英则叫醒房东周美珍求助。周美珍拨打了911。

警方赶到现场后把已没有反应的李安妮送到法拉盛医院。根据一直关注此事并多次为李航彬夫妇募捐的纽约侨领朱立创提供给本报的资料,医生宣布安妮头骨骨折、脑膜血肿、视网膜出血,另外还有肋骨骨折和腿部骨折后复原的迹象。5天后,李安妮宣告脑死亡。在医院的5天里,夫妇俩多次被带至警局审问,他们都否认自己做过任何伤害孩子的事。

最后,检方的起诉书上显示,夫妇俩涉嫌于法拉盛友联街的家中大力摇晃当时哭泣不止的两个月大的女儿李安妮,使她出现休克。

根据上述事件经过,这是一起在西方法律实践中典型的“摇婴案”起诉。警方于案发5个月后的2008年3月11日拘捕李氏夫妇,指控李航彬二级谋杀、一级及二级过失杀人等重罪,最高刑期是25年至终身监禁。李英则被控过失杀人和失控导致儿童死亡等罪名,最高刑期是15年。

骨肉分离:

华人成立救援会奔波求助

据李英介绍,由于孤立无缘,丈夫在狱中曾有过自杀的念头。2008年3月,李英被逮捕入狱时已经又怀有一个月的身孕,无依无靠的她只能打电话向房东周美珍哭诉。

2008年10月29日,李英在狱中临产,当晚8点被送往狱外医院,6个小时后生下二女儿李念妮。三天后,李英被迫离开女儿返回狱中。月子中的李英只能吃泡面,因为狱中只有这一样热的食物。

对李英来说最苦涩的是对念妮的挂念,“她过着没有妈妈,更没有爸爸的日子,不知道孩子好吗?有哭吗?有吃奶吗?人生的苦难没有比这更糟的了”。李英对记者说。

周美珍不相信夫妻俩会做出故意伤害孩子的事情。念妮满月后,周美珍就把她接回自己家中抚养,到现在念妮已经四岁多。记者联络周美珍时,她正在洲际公路上开车,当得知是记者的电话时,她说:“需要什么资料尽管告诉我,帮帮他们。”

2010年10月,周美珍把李氏夫妇的资料带给了纽约华人侨领朱立创。“当时没多想,就觉得帮忙募点钱,让两个犯了错误的年轻人能有改过的机会。”朱立创对记者回忆说。

但是去监狱探视过李氏夫妇之后,“怎么看这两口子都不像杀人犯啊!”朱立创觉得,起码应该筹钱请个律师,给他们提供一个争取公平的机会。随后,“李英李航彬救援会”在纽约成立了。两年多的时间里,周美珍和朱立创一起奔波,为李氏夫妇求助。

“救命稻草”:

发现“瓷娃娃”基因缺陷

没有外伤的安妮体内出现多处伤情,这是不争的事实,但究竟是什么造成了这些伤情?是父亲的虐待吗?检方和辩方各说各理,但孩子这样去世一直让人困惑,“不会是两口子有什么遗传病吧?”2011年初,这一念头浮现在朱立创和妻子吴秀玉的脑海中,于是“李英李航彬救援会”的一群人开始打电话到李家,几番查询,有所发现。

朱立创分析说:“李英父母是近亲结婚。李英家族自祖父那一代共有7人幼年早夭,其中包括李安妮在内有5人皆于出生数月猝死。”这些让人们开始怀疑李安妮之死是否与家族遗传因素有关。

吴秀玉找来的中国医学教授还发现,李安妮的死因跟“成骨不全症”病征非常接近。后来,在测试中发现李航彬体内也含有这种基因。朱立创说,这种病让孩子像个“瓷娃娃”,“一个拥抱,蹬一次被子,甚至在看动画片时哈哈大笑都有可能使他们骨折。”从安妮的照片中可以发现她眼睛发蓝,而这正是“瓷娃娃”的典型症状之一。

此时,中国的医学专家建议将李安妮遗骸组织作基因测试,但美国律师认为中国的检测报告美国未必承认。

真正的转机出现在通过美国法学敎授黛博拉及小儿神经放射科专家巴尔内斯的推荐,救援会找到了美国善打“摇婴案”的律师阿瑟利为李航彬做代理人。此后,法官松口可作基因检测,李安妮遗骸中发现基因缺陷,一时间成为狱中夫妇俩的“救命稻草”。2012年3月,法官将李英25万美元的保释金降至1万美元,3月28日李英终于得以重见天日,而此时她已经被关了4年多。

拒认“轻罪”:

四次倔强拒绝和解协议

李英与二女儿念妮的团聚只持续了七八个小时。由于被控“违反儿童福利”,李英被保释当天法庭就发出了一张禁止她接触女儿的保护令。根据《侨报》的描述,当天大约有六七名儿童福利局的工作人员来到周美珍家,要求李英不能住在周美珍家,也不可以再与女儿接触。李英只得含泪和女儿分别,3岁的小念妮担心地问,“妈妈还要去监狱吗?”直到李英回答“不是”后,小姑娘才放心地说,“妈妈,明天再见!”此情此景,连在场的儿童局工作人员都潸然泪下。

从2011年开始,检方曾先后四度开出“条件诱人”的和解协议,只要李航彬承认危害儿童福利的轻罪,就能立刻获释,但全部遭到李航彬的拒绝。李航彬解释原因时只是倔强地说:“我没有伤害虐待过女儿,为什么要认罪?”今年3月宣判之前,李航彬已经被关押了整整5年。

对话

“认罪对不起女儿”

记者:现在在美国做什么?

李英:我不能再住房东那里,刚租了个小房子住下,平时就给别人修修指甲,赚点钱。

记者:案子判决结果出来后觉得震惊吗?

李英:是。失去孩子的家庭本来就已经十分痛苦,还要经受这样的委屈。我不知道为什么最后取消了我作为证人出庭,我了解当时发生的一切。我们语言不通,没有跟陪审团正面沟通。

记者:当时法庭给出“认个轻罪就能回家”的条件时,为什么不答应?后悔吗?

李英:不后悔。我知道我是清白的,也知道我老公是清白的。航彬永远不会承认的,他没有承认才换来今天我的全身而退。他觉得认轻罪会对不起女儿,因为我们不会害自己最爱的女儿。

记者:和二女儿团聚了吗?怎么跟她解释发生的事情?

李英:我刚刚去看过念妮。我还没有能够拿回念妮的抚养权,目前争取到了能够在每天固定的时间去周阿姨(周美珍)那里看她一次。她在正常上学。我的女儿真的非常可爱。她不懂发生了什么,只是见到我就会问:“妈妈,你什么时候接我回家?”

记者:下一步什么打算?还会继续上诉吗?

李英:现在就是希望能让航彬早点出来,哪怕通过遣送或者什么其他的方式,至少不要在里面再待下去。上诉存在费用问题,也不知道要花上多长时间。之前的医疗专家费、律师费什么的就是守望互助队的队员许多个周末走上街头发传单、募款积累的。下一步怎么办现在还没办法确定。

记者:后悔到美国吗?

李英:不能说后悔,发生这种事情,我觉得是上天对我们的捉弄。我也有自己的成长,并且在美国得到了我们的第二个女儿,她对我们来说是一个很大的安慰。我还遇到了这么多帮助我们的人,如果没有他们,我坚持不到现在。

争议

摇婴定罪:

是保护弱者还是制造冤案?

“摇婴征”的存在在西方医学界几乎是一个“常识”,也常成为西方法庭审理虐待婴幼儿案件时的关键证据。然而近年来,这一“常识”屡遭质疑。

十几年前,医学界普遍相信:假如婴儿身上出现头骨骨折、脑膜血肿、视网膜出血这三种症状、同时又没有发现骨折或瘀伤,即说明婴儿曾遭受到剧烈摇晃的虐待。但在过去10年内,这种共识屡遭挑战。研究发现,除了被摇晃,三大症状还可能有别的解释:譬如感染或出血紊乱等。

2003年英国一位名叫坎宁斯的母亲被控虐待孩子导致“摇婴征”的罪名被推翻后,“摇婴案”的公正性遭到质疑,时任总检察长彼得·戈德斯密斯下令重审88起类似案件,并于2006年发布报告说,其中3起案件仅仅基于那三大症状就做出“摇婴征”诊断;其他案件则具备其他证据可指向被告有罪。

2008年,加拿大安大略省政府启动对142起“摇婴征”案件的重审工作,理由是“科学上的不确定性已开始成为(摇婴征)诊断的特点”。

2010年9月,美国网民也曾掀起一场围绕“摇婴征”的论战,当时,在弗吉尼亚州费尔法克斯县的家中开设托儿所且无任何不良记录的秘鲁裔移民鲁埃达被控虐待4个月大的男婴惠特默,获刑10年。前检察官、法律教授德博拉·图尔克海默在《纽约时报》上撰文警告说,对“摇婴征”的错误判断可能导致很多冤案发生,他呼吁国家科学院介入仲裁相关争议。

不过,处理过类似案件的纽约律师黄晓夫对上述质疑持不同意见。他对本报记者说,“摇婴案”强调的是“悲伤不是逃避责任的理由”,保护的是最弱小的婴儿的权益。美国非常重视父母对婴儿的法律责任,华人应适应在美国生活的行为规范。

除此之外,黄晓夫承认华人在美打官司存在语言障碍和文化不解等诸多困难。他建议,在法庭提出和解协议时,考虑到证据不足和有必要担责的情况下,应该接受和解协议,根据美国的法律,“赌”一场审判不见得会是好的结果。

事实上,包括美国在内的西方国家已经形成关于“摇婴征”的预防措施,包括张贴和散发“不要晃动你的小孩”的宣传画、网站和DVD等,强化“监护人”意识,希望通过科学的做法降低婴幼儿死亡率。

反思

那些或能改变判决的“如果”

李航彬二级过失杀人罪成立,意味着辩方对其辩护的失败。参与此案整个过程的朱立创对此案进行了认真反思,为记者讲述了有可能改变案件结果的诸多细节。2007年10月22日案发当天究竟发生了什么或许永远是个谜,但如何跨越中美文化差异适应美国的司法系统,却是值得华人社区反省和深思的课题。

如果能提供更多证据

首先,辩方过于自信,如果能多请几位医学专家作证,强化安妮是因为心脏钙化及成骨不全症等原因而死亡的,或许判决结果会不一样。

而且,辩方未能抓住机会向法庭提供更多细节证据。朱立创举例说:“判决当天,法官拿出李航彬的电话通讯记录,逐一向法庭陪审团宣读,但全部都是打进来的电话,没有一通是李航彬打出的记录,这使陪审团认为李航彬没有及时寻求帮助,救治女儿。”而实际上,事发后李航彬曾经用价格比较便宜的“回拨”国际电话卡打给中国的父母,通话记录上却没有显示。最终,电话记录成为陪审团做出最终裁定的关键因素之一。

如果没有语言障碍

李航彬夫妇都不太懂英语,律师是美国人,加之一些翻译上的出入,陪审团要看清事件的真相存在难度。李英也表示并没有能够与陪审团做正面沟通。

检方认为李氏夫妇在送孩子就医时“磨蹭”,夫妇俩没能使陪审团相信,对于新移民家庭,一般是不会因为孩子一有不适就马上送去就医的,一切太突然了。

朱立创说,2007年案发后警方在录口供时,“诱导性”地询问孩子是否碰到哪里,李航彬回想并说“也许碰到桌角”,10月27日口供显示为“碰到桌角”,10月29日变为“重重碰到桌角”,这也为5年后的“二级过失杀人”罪名埋下伏笔。

如果了解美国法庭文化

朱立创反思,“我们忽视了从情感的角度来打动陪审员,应该向他们介绍,李安妮的死已经令李航彬身心遭受打击,而5年来未得到父爱的二女儿李念妮已然成为‘第二名受害人’。我们忽视了美国文化对儿童的格外重视,如果我们详细阐述李念妮目前的状况以及期盼父亲回家的心情,或许就能感染陪审团,改变他们的最终裁决。”

另外,如果能够强化人品辩护也许也会不同。李英没能够在法庭上陈述自己的丈夫如何爱女儿,李航镇也未能讲述哥哥是如何负责任,家里的小吃店不景气以后,为了贴补家用他到美国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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