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济宁市任城区总工会为维护全区职工的合法权益,全面贯彻“以人为本、民主协商、依法维权、和谐共赢”的方针,创新任城区和谐劳动关系构建模式,促进企业与职工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联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经信局和区工商联建立济宁市任城区劳动关系三方协调会议制度。
整合工会、人社、经信、工商联四方资源,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工作合力,以创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劳动关系为核心,以推动全区、街道、企业三级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建设为重点,实现维护职工权益、促进企业生产、构建和谐共赢的新局面。协调会议本着依法、公正、及时、和谐,兼顾国家、企业和职工利益,相互信任、支持与合作的原则进行,每年一般召开2次,具体负责协调和研究涉及劳动关系的重大政策问题,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对拟提交区委、区政府制定的涉及劳动关系的规范性文件、政策等根据有关规定要求进行论证,提出建议;对《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及劳动关系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研究协调重大劳动争议事件的处理,参与解决和化解重大劳动关系矛盾。工会、人社、经信、工商联四部门充分发挥化解劳动关系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作用,努力将职工矛盾化解在基层、权益维护在基层,形成较完善的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新机制,以此促进全区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建立任城区劳动关系三方协调会议制度,是为适应新形势下调整劳动关系,确保调整劳动关系法律法规贯彻落实的重要举措;是工会、人社、经信、工商联四部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载体;通过三方协调机制的建立切实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整合四方资源,创新构建方式,以多种方式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最大限度地把问题化解在源头,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全面推进任城区和谐劳动关系规范化建设,共同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和职工队伍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