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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通疏导分流 衔接指导化解 发挥大信访在涉法涉诉改革中的职能作用

(林口县信访局/采编 王德义)信访工作作为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倾听群众呼声的重要窗口、体察群众疾苦的重要途径。推动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有利于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出台后,林口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由县委政法委牵头,迅速组建了涉法涉诉信访服务中心,与林口县信访局信访大厅同址办公。年初以来,县委政法委、县信访局、政法四机关在诉访分离、依法办理、依法终结、司法救助、稳控化解等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尝试,逐步找准了大信访在分流、移交、指导、衔接、维稳等环节的职能定位,助推了我县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的实施。
 
一、畅通拓宽信访渠道,准确区分诉访事项,做好诉访审查分流工作
 
群众诉求渠道是否畅通,诉类事项导入法律程序是否顺畅,是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成败的前提和基础。林口县信访局做为县委、县政府处理全县大信访的工作部门,在涉法涉诉信访改革中进一步完善便民利民措施,拓宽诉求渠道,充分发挥信访联席会议制度的职能作用,确保符合立案受理条件的诉类事项能够及时导入法律程序依法办理。一是畅通拓宽信访渠道,确保受理诉求便捷高效。实行联合接访,建立联合接访中心,国土、住建、交通、政法等部门选派干部参加,实行“一站式”服务。完善各级领导接访机制,县级领导和部门领导定期接访、带案下访、重点约访。坚持党政主要领导批阅群众来信制度,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解决群众的诉求。实行网上接访,设立县长信箱等网上信箱,方便群众足不出户反映诉求,减少群众信访成本。二是准确把握诉访标准,确保诉类事项依法办理。定期召开县委政法委、县信访局、政法四机关研判工作会议,充分把握“属于政法机关管辖的信访事项,可以通过司法程序或法定救济途径解决”这一基本标准和原则,充分听取政法机关的意见和建议,甄别诉访事项。坚持在不触及法律底线的前提下,尽量放宽条件、降低门槛,尽最大可能把群众的信访诉求以案件的形式导入法律程序。三是发挥联席会议作用,确保诉类事项顺畅分流。适时组织召开县信访联席会议,及时把诉类信访事项交由政法机关办理,并明确要求政法机关在15日内做出是否受理决定,对不符合法定立案条件的要求做出书面答复;对符合法定立案条件的要求在30日内完成审查、立案。截止目前,共分流涉法涉诉信访案件161件,通过主体责任部门导入法律程序22件。
 
二、跟踪问效检查督办,保证群众合法诉求,做好信访处理指导工作
 
群众的合法诉求是否能够得到保障,群众的诉类事项是否能够依法解决,是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成败的核心和关键。林口县信访局做为县委、县政府领导全县大信访的职能部门,在涉法涉诉信访改革中进一步加大综合协调力度,强化指导能力,充分发挥跟踪问效检查督办职能作用,确保符合立案受理条件的诉类事项能够在法定时限内依法解决。一是强化培训,增强群众工作能力。通过到县信访局挂职锻炼、办班培训等形式,把信访工作的相关政策、办理程序、方式方法、典型经验等传授给政法机关信访部门、重点科室的政法干警,培养树立“案结事了人和”的工作理念,在处理信访问题工作中最大限度兼顾法、理、情,做到耐心细致的做好劝告说服、释法明理工作,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防止矛盾激化。二是加强指导,强化办案流程管理。按照责任明晰、配合有力、流转顺畅的要求,指导政法机关在内部处理信访问题工作上,建立信访部门统一接收、及时移送,立案部门细致审查、及时导入,承办部门查清问题、依法处理,管理部门全程监控、提示预警环环相扣的办案流程,加强政法机关内部信访处理工作的有效衔接。三是强力督办,增强办案时限意识。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信访督查督办工作,适时开展联合督查、专项督查、跟踪督查等活动,建立分析通报制度、绩效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措施。对信访案件办理不力,出现案件超期未结和发生进省进京上访,特别是发生非正常上访的案件进行问责,视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必要的组织调整。
 
三、严格审核终结程序,衔接案件退出移交,做好息诉息访稳控工作
 
案件退出法律程序矛盾是否能够得到有效化解,信访当事人是否能够得到妥善稳控,是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成败的要害和保证。林口县信访局做为县委、县政府管理全县大信访的综合部门,在涉法涉诉信访改革中进一步引领统揽全局,强化衔接配合,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统领牵动职能作用,确保退出法律程序的信访事项稳控化解。一是严格把关,核准退出程序。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依法终结后,严把退出法律程序报请,以法律问题解决到位、执法责任追究到位、解释疏导教育到位、司法救济帮扶到位为标准,重点审核法律手续是否完备、终结程序是否严谨、申请材料是否详实等内容和事项,并及时提请县信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是否同意退出法律程序申请。今年,县信访局共接收退出法律程序信访案件6件。二是明晰职责,搞好衔接移交。县信访联席会议做出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退出法律程序决定后,县信访局及时组织召开由县委政法委、涉案政法单位、当地党委、政府、信访当事人五方参加的移交工作会议,以正式文书的形式把稳控工作任务移交给当地党委、政府,责令要充分尊重政法机关做出的法律结论,落实好矛盾化解、教育疏导、帮扶救助工作措施,促使信访人停访息诉。同时向信访当事人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三是释法析理,开展群众评说。对已经退出法律程序的重大疑难、反复申诉、缠访闹访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县信访局视具体情况有选择性和针对性的组织召开信访案件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专家、知名律师、社会群众开展案件听证活动,以第三方的形式和角度释法、明理、评说,从法理、道理、情理等方面对涉法涉诉信访当事人进行解释说明、思想疏导、劝戒忠告,收到了较好效果。
 
由于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尚处起步阶段,一些工作还是探索性的和实践性的,不当之处,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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