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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检察职能 注重监督协作 全力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

(林口县人民检察院/采编 王德义)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历来是检察机关工作的重点和难点,这个问题解决的好坏,一直是评价检察机关工作优劣的标尺。近年来,我院立足检察职能,勇于直面和正视这一问题,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价值取向,以为民、务实、清廉为目标,围绕检察机关涉法涉诉的重点案件,稳步推进多项创新举措,同时把握案件易引发涉法涉诉信访的结点和环节,注重涉检信访防控机制建设,将检察工作创新与涉法涉诉工作紧密结合,从实际出发,扎实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有效化解了五起涉检信访积案,近三年无新涉检信访案件发生。
 
一、通过与公、法、司等部门密切合作,在不失位的前提下建立联动化解矛盾机制
 
针对相关当事人到多家上访,利用答复不一致或断章取义,进而制造矛盾和歧意的现象,发挥检察机关中间环节承上启下的优势,加强与公、法、司的配合协作,做到分工不分家,到位不越位,帮忙不添乱,履职不越权。强化“四长”及副职和办案人间的联系并建立案件协商、把关、督导、回应机制,采用共同接待、共同答复、相互监督的方法,合力化解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三年来,通过这种联动方式,化解了缠访近十年的青山镇李某某涉法信访案和建堂乡刘某某涉法信访案。
 
二、延伸检察工作触角,拓宽检察服务渠道
 
将乡镇检察室、检察联络室作为检察工作向基层服务的触角和零距离服务群众、解决纠纷、化解矛盾的前沿阵地。我院在原有两个乡镇检察室基础上,在院内成立了以控申、民行、预防部门为主的检察联络服务中心,在古城镇和刁翎镇分别成立检察联络室,结合公安农村警务室、辅警室建设,在全县176个行政村设立检察联络点。积极开展接待涉检信访、案件线索受理、民事纠纷调解、法律咨询、法律宣传、职务犯罪预防、参与综合治理、征求意见和建议等工作。一方面,我们将检察联络室设在乡镇法庭,依托乡镇法庭即方便开展检察联络工作又便于满足群众涉法诉求。另一方面通过与组织部沟通,利用县委组织部远程教育网络及管理员系统,设立检察联络网络平台,在176个行政村各聘请一名检察联络员,作为基层群众与检察机关联系的纽带,同时为176名检察联络员申请开通了电子邮箱,检察联络工作更加快捷方便。再次,为提高检察联络工作质量,我们从院各业务科室选调了10名中层干部作为检察联络室派驻人员,配备专门检务服务车,轮流在固定服务日为群众现场解决问题和化解纠纷。三年来检察室、检察联络室共受理群众来访30余件,法律咨询50余次,收集职务犯罪线索10件,通过咨询和受理来信来访及时有效化解矛盾20余次。
 
三、拓宽检察长接待制,提高信访接待成效
 
开展“检察长行动”。一是在原有检察长接待日基础上开展检察长接待周活动,检察长亲自听取群众的诉求,当场为群众答疑解惑,如遇复杂问题,实行班长负责制,一包到底;二是制作检察长联系卡,注明姓名、联系电话、分管工作,发放给来咨询、申诉的群众,为群众建立诉求畅通的渠道;三是建立检察长走访制,上门连民心,对重大来访问题和信访重点防控对象,变上访为下访,有重点选择性地进行走访,努力将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四是实施检察长预约接待、点名接待、巡回接访、联合接访、带案下访制度,保持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让信访群众能够实实在在接触到检察长。我院在解决青山镇亚东村老上访户张某的信访问题时,检察长和主管信访副检察长亲自接待,并带案下访,到青山镇政府和信访人所在村屯了解情况并进行耐心的答复工作,使76岁的老上访户张某对检察院给出的解决办法,表示满意并息诉罢访。
 
四、积极探索以民行检察为核心的多元化监督格局,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与创新监督方式中化解矛盾、服务民生
 
一是开展类案监督、加强执行监督、民事调解监督工作,在纠正违法,促进司法公正的同时,推动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为息诉工作打好坚实的基础。三年来我院共下发再审检察建议25件、督促起诉9件、支持起诉1件、纠正违法2件。二是通过提前介入到法院审判环节推进民商及执行案件化解机制,积极参与社会矛盾化解,防止矛盾激化,维护社会和谐。先后办理了林口县某林场林地纠纷案、建堂乡姜某与乔某的草原使用权纠纷案、伤残矿工孙某伤残赔偿案等案件,化解了当事人之间十余年的积怨,为社会和谐贡献了力量。三是创新工作机制,延伸服务触角,通过座谈会、联席会等方式与法院共同探索和解、息诉工作,建立了民商判决案件提前介入机制、普通案件信息通报机制和疑难案件联合息诉、息访机制。三年来,共帮助法院处理诸如林口县某商场合同纠纷案件、陈某民间借贷案件、艾某担保合同纠纷等五起缠诉、缠访案件,得到了当事人的认可和法院的好评。
 
五、以提升检务公信力为切入点,探索建立轻刑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开通“轻刑直通车
 
我院针对近些年基层院轻刑案件多,审理期限过长,在当事人及亲属间产生心理纠结,易引发次生社会矛盾的问题,经与公安和法院沟通,制定了《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对于轻刑案件,公安机关设专人负责办理,集中移送轻刑案件的相关材料。检察院公诉部门实行繁简分流快速审查机制,成立轻微刑事案件办案组,严格退补程序的审批,简化制作审查起诉报告,对于适用快诉办理机制的轻微刑事案件,集中向法院移送,法院通过速裁庭,简化庭审程序,有效缩短办案期限。去年,公诉科在办理张某因邻里纠纷故意伤害一案(轻伤)时,经审查得知,张某有一个二十岁因患肌无力需专人照顾的儿子,一个女儿已辍学,家境困难,已被批捕的张某因担心家里情绪不稳,公诉科将该案贴上了快速办理的标志,搭上“轻刑直通车”,启动非羁押必要性审查机制,促成民事和解,被害人谅解了犯罪嫌疑人,我院对张某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并在10日内将案件移送法院起诉,并与法院沟通,法院在10日内开庭并当庭宣判。该案的快速办结,彰现了我院注重化解矛盾、人性化执法的执法理念。快速办结,不仅缩短了办案期限,节约了诉讼资源,同时也减轻了案件当事人及其近亲属的心理负担,从源头上有效的化解了社会矛盾并防止了次生矛盾的发生,更能彰显法律的人性化和理性回归。
 
六、开展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增加检察工作透明度,促进检务公开公正
 
近年来,我院将公开审查、公开听证等形式积极运用到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刑事申诉案件中,通过听证、庭前会议、不捕说理、羁押必要性审查等形式,在审查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刑事申诉案件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政法委等相关人员参加公开审查或公开听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使案件处理决定更加科学化和人性化,每季拿出一起案例,全程观摩,当场请各界权威人员评议,不断拓展人民群众有序参与检察工作的途径,有力促进了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保证执法的公开、公正性。今年5月我院受理的一起张某涉嫌诈骗审查逮捕案件就邀请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政法委等人员进行了公开审查。在公开审查会上,办案人对该案案情、不捕的理由和法律依据作了阐述,参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分别询问和了解该案的相关情况,提出了各自的意见,均认为检察院办案人的不捕建议恰当,并从不同的角度对张某取保候审后的跟踪监管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通过公开审查、公开听证,使我院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刑事申诉案件的办理更具透明度,不仅能够有效及时消除当事人心中的疑虑,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同时也提高了诉讼效率、节省了诉讼成本,实现办案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七、以法律监督工作为核心,积极探索和开展零距离服务群众、化解社会矛盾的亮点工作
 
一是在探索社区矫正工作和司法救助工作的新思路时,由公诉与监所部门联合开展未成年人犯帮教活动,利用微信和失足青少年建立联系平台促进教育挽救工作。今年6月初我院公诉、监所部门召集参加社区矫正的未成年人犯,召开帮教座谈会,并带领未成年人犯到城乡福利养老中心进行了义工劳动,通过帮教和义务劳动,使未成年人犯的心灵受到洗礼,更加坚定了他们好好做人、踏实做事的信心和决心。二是与妇联、共青团、工会、社区建立联系,切实维护涉案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三是为年轻人搭建平台,针对检察改革前沿问题开展青年检察官论坛,为提升监督合力,实施检察一体化工程,谋求资源共享、合理嫁接、追求成果最大化,注重在实践中培养全能人才。四是从具体案件入手深挖案件成因然后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在追求法律效果的同时更注重解开当事人的心结,化解深层次矛盾,如请被社区矫正对象现身说法,谈原因、论危害,到案发地开庭等,寻求身边案教育身边人警示和轰动效果。五是以案件管理为依托,整合本院纪检、监察、检务督察、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人民监督员办公室等职能,使之互为抓手,优势互补。从案件入手,深入推进涉检信访防控机制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抓住关键结点和薄弱环节,确保案件和队伍不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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