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黄淮网江苏宿迁11月12日讯(通讯员司阳组)今年以来,泗阳县制定出台《“两推优两票决三公示”发展党员实施办法》,把推荐优选机制引入发展党员的前置环节,全程量化比选,全程公示监督,从源头上提高新发展党员的质量。
党内党外推优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在组织开展党员推荐、群众推荐、群团组织推优和书面征求外出流动党员意见的基础上,择优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实现“多数人选人”和“好中选优”。党内党外推优、公示确定发展对象。按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2:1的比例,择优确定发展对象初步人选。广泛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5名以上党员、5名以上群众的意见。不同意数超过1/3的不得确定为拟发展对象,同时在本单位本党支部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党员大会票决、公示接收预备党员。召开党支部大会无记名投票表决接受预备党员,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要在会前出具书面票决意见,反对票数超过半数的不能接收为预备党员,公示无异议的报党委审批。党员大会票决、公示转为正式党员。召开党支部大会组织党员对预备党员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反对票数超过半数的不能予以转正,并予以公示。
责任编辑:滕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