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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部署开展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大体检”专项行动

黄淮网(费坚真)6月5日上午,徐州市市场监管局在徐州报业传媒大厦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大体检”专项行动的有关情况。

    为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响水“3•21”特大爆炸事故的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江苏省委、省政府及省市场监管局相关工作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落实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排查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和风险点,预防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及较大影响事件发生,徐州市委、市政府近日下发了《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大体检”行动方案的通知》(徐委办[2019]153号),决定在全市部署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体检”专项行动。
    相关部门负责人提出全市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体检”行动方案五个方面的具体内容。
 
    一、结合当前形势,明确目标要求
    深刻汲取响水“3•21”特大爆炸事故教训,全面促进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推动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通过“大体检”落实安全责任制度及检验等各项管理制度,全面排查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和风险点,查明设备安全状况,查清设备安全隐患,提高设备本质安全度;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较大及以上安全隐患;坚决防范系统性、区域性、行业性的特种设备事故风险。
    
 二、聚焦热点难点,明确“体检”对象
    此次“大体检”专项行动的对象为全市范围内各类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以使用单位为主。重点为: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运输的特种设备;化工企业及涉氨制冷的特种设备;各类气瓶及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电站锅炉及压力管道;学校、幼儿园以及医院、车站、客运码头、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
 
    三、创新“体检”方法,落实各方责任
    一是强化单位“自检”: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依法履行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各项制度。使用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本方案要求对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行为和设备安全状态进行自查自纠,并填写使用单位特种设备安全“自检”表,并定期上报给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是突出法定“主检”: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责任,依法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使用单位及检验检测机构应严格落实特种设备检验计划,通过检验技术手段及时发现和消除设备安全隐患。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实施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娱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监督检验及定期检验。
    三是实施专家“会检”:对全市特种设备安全进行风险点排查,对存在隐患、风险较大和技术处理较复杂等“疑难杂症”的设备以及风险点进行专家“会诊”,对设备存在的安全缺陷及风险点进行检验检测、分析研判或技术评估,提出针对性的整改及管控方案。
    四是委托第三方“助检”:根据设备安全实际需要,对我市特种设备重点单位、重要设备及获证生产单位、检验检测机构、气瓶充装单位、电梯维保单位等进行监督抽查;组织实施对全市80余家电梯维保单位的维保质量进行现场监督抽检,促进提升电梯维保质量及安全运行水平。
    五是市场监督员“点检”:建立市场监督员制度,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提出意见、建议、需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及时响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安排相应的特种设备监督检查、检验等“体检”活动,实现“你点我检”。
    六是群众参与“监检”:在提高群众安全意识的同时鼓励群众参与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活动,社会群众发现问题可及时举报投诉,实现群防群治。及时掌握老旧电梯安全情况,为老旧电梯安全“提档升级”工作提供专业方案;根据申请对需要更新、维修、改造的电梯进行事前技术评估确认,指导把关电梯维修方案等。
    七是跨区域实施“交叉检”:通过设区市监管部门之间相互沟通协调及市级监管部门的部署安排对特种设备安全的重点、难点、风险点或人情关系点实现相互或单方面的“交叉检”,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交由市级或属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理。处理整改不彻底不销号,并确保非法违法行为打击惩治到位。
    八是省局部门“上下检”:欢迎省级部门来徐州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明查暗访及督查检查活动,通过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事先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进行突击检查、随机抽查、“回头看”复查等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予以整改;对发现的区域性、行业性及重大安全问题,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认真研究,举一反三,抓好落实。
 
    四、细化“体检”内容,落实主体责任
    (一)“体检”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行为。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配备相应的作业人员并具有有效资格的情况;建立并且有效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责任制度、隐患治理以及操作规程的情况等。
    (二)“体检”特种设备安全状况。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及《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的要求对特种设备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及安全隐患责令改正并依法处理。
    (三)“体检”重点产品、重点工艺、重大危险源。主要检查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充装站许可资质、充装和检验人员资格情况;油气输送管道高风险区隐患排查治理、落实检验制度情况;大型游乐设施乘客束缚装置和客运架空索道隐患整改情况等。
    (四)“体检”安全管理责任人员。注重对单位安全责任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各级责任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安全责任制度未建立、管理制度缺失或执行不到位、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弱、操作技能差、违规指挥、违章作业等情况的予以责令改正,并依法处理。
 
    五、强化组织领导,完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大体检”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委、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市场监管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各相关单位分管负责人等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具体负责“大体检”行动的日常组织协调、督促指导等工作。
    (二)做好检验及专家支持。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及时安排生产使用单位报检的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工作,落实检验检测任务计划,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检验检测任务,保证检验检测结论真实、可靠。市市场监管局成立由30人组成的特种设备安全“大体检”技术专家组。
    (三)强化培训教育。大力宣传普及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管理水平和作业技能,不断增强使用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基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队伍建设,开展监察人员能力提升培训,注重培训实效。
    (四)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大体检”行动与全市开展的特种设备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相结合,要加强与当地应急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协调联动,充分发挥检验机构、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社会公众及专家队伍等各方作用,明确职责、形成合力。
    (五)积极汇报,争取支持。各地将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体检”活动有关情况,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及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各级人民政府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及时协调解决特种设备安全重大问题,对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及“大体检”行动给予必要的资金保障。
    (六)构建长效机制。认真总结安全“大体检”工作经验和作法,对突出问题及时分析总结并提出解决措施和建议。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从源头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构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全力保障特种设备安全,努力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大局。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针对新时期特种设备安全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将进一步加强法律宣传,创新监管思路,完善监管手段,落实安全责任、履行监管职责,努力抓好当前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及大体检行动各项工作,全面推动我市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迈上新台阶。

    新闻发布会上有记者问: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的主要义务有哪些?相关部门负责人指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应做到“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


    (一)三落实
    1.落实安全管理机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情况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
    2.落实责任人员。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配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
    3.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岗位责任、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操作规程。
    (二)两有证
    1.设备有使用登记证。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
    2.人员有操作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三)一检验
    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重大修理过程,应当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进行监督检验;在用特种设备要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及时接受检验;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应依法定期校验、检定。凡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四)一预案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责任编辑:费坚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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