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城市雨污合流管网改造,补齐污水收集基础设施短板,对解决城市内涝、消除黑臭水体、提升水环境质量具有重要意义。近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全省城市雨污合流管网改造的通知》,明确到2025年,全省市、县(市、区)城市建成区全部完成现有雨污合流管网改造,其中南四湖流域市、县(市、区)2023年年底前完成改造。
我省在以往城市建设发展过程中,由于“重地上、轻地下”以及资金不到位等原因,建设了部分雨污合流管网,对水环境造成一定污染危害。根据《通知》,各市、县(市、区)要立即对城市建成区范围内雨污合流管网开展摸底调查,系统掌握管网布局、管材管径等信息,形成雨污合流管网系统图,根据排查摸底情况,科学编制城市雨污合流管网改造计划,纳入“十四五”城市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确保五年内全部完成改造任务。各地应结合本地经济社会水平和城市发展规划,合理制定年度改造任务,列入当地政府年度城市建设投资计划,积极做好政策与资金保障。
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各地应合理设计、避免浪费,对原有合流管道进行全面分析,改为雨水管道或污水管道。积极采用新型优质管材,优先使用球墨铸铁管、承插橡胶圈接口钢筋混凝土管等管材。推行混凝土现浇或装配式预制检查井,淘汰砖砌井。优先选择施工方便、开挖量小的施工工艺和方法,减少对城市环境和居民出行影响。为确保工程质量,要建立排水管网设计审查机制,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落实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五方主体责任。城市排水管网工程竣工验收必须开展闭水或闭气试验,建立内窥检测制度,提交闭路电视(CCTV)或电子潜望镜(QV)、机器人内窥等检测资料,确保工程建设质量。要贯彻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城市道路雨水井不宜设在立沿石旁边,需经微型湿地、下沉式绿地或植草沟等城市“海绵体”过滤后再排入雨水井,增强城市海绵能力。做好与城市受纳水体的衔接,雨水在排入城市水体时,应配套建设快速净化装置,减少初期雨水对城市水体的污染。
在管理方面,《通知》强调,要推广“厂网一体化”建管模式,将城市污水处理厂及汇水范围内的污水管网建设、维护、管理合并交由污水处理投资商一体化运营。针对排水管网处于地下、养护管理缺乏质量管控机制等情况,鼓励成立专业排水公司,专门负责排水管网养护管理。加快推进市政污水管网养护管理向居住小区延伸,从源头到末端实行统一管理,消除污水管网管理空白。
根据《通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对城市雨污合流管网改造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定期调度进展、通报情况,对工作推进缓慢的,采用现场检查、督办、约谈等方式,督促加快工作进度,确保按期完成改造任务。(方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