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农业农村厅联合省财政厅印发《2021年河南省全面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依托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并给予财政补贴支持。
《实施方案》明确,2021年我省将以鲜活农产品主产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区域公用品牌覆盖区、脱贫地区以及“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试点县为重点,遴选杞县、扶沟县、洛宁县、襄城县4个全国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整县推进试点县,遴选柘城县、临颍县、灵宝市、商城县等9个河南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整县推进试点县,开展全程试点工作。同时,挑选63个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需求量大的县(市、区)作为非试点县组织实施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项目。
据悉,全省年内将支持建设各类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1500个以上。根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有关要求,采取“双限”适当支持。单个主体补助金额不超过其建设投资的30%,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38个脱贫县单个主体补助比例不超过40%,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