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安徽省委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安徽人才“30条”),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创新更具竞争力的人才集聚制度,加快建设人才强省,结合推进“五大发展”行动计划,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新发展理念统领发展全局,牢固树立科学人才观,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解放和增强人才活力,构建科学规范、开放包容、运行高效的人才发展治理体系,形成具有区域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聚力打造创新创业人才高地。 通过深化改革,到2020年,在人才发展体制机制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取得突破性进展,人才管理体制更加科学高效,人才评价、流动、激励机制更加完善,全社会识才爱才敬才用才氛围更加浓厚,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政策法规体系和社会环境,全面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产业核心竞争力和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加快建设有重要影响力的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和产业创新中心,为坚定不移闯出新路、决战决胜全面小康、建设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美好安徽提供坚强人才保证。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优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健全党管人才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创新党管人才方式方法,为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服务发展大局。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围绕建设“五大发展”美好安徽的目标任务,聚焦“五大发展”行动计划、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和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等重大战略,科学谋划改革思路和政策措施,促进人才规模、质量和结构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相协调,实现人才发展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深度融合。
——突出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快转变政府人才管理职能,保障和落实用人主体自主权,提高人才横向和纵向流动性,健全人才评价、流动、激励机制,最大限度激发和释放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使人才各尽其能、各展其长、各得其所,让人才价值得到充分尊重和实现。
——体现分类施策。根据不同区域、领域和行业特点,坚持从实际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增强改革针对性、精准性。纠正人才管理中存在的行政化、“官本位”倾向,防止简单套用党政领导干部管理办法管理科研教学机构学术领导人员和专业人才。 ——扩大人才开放。树立全球视野和战略眼光,充分开发利用省内外人才资源,完善更加开放、更加灵活的人才培养、吸引和使用机制,不唯地域引进人才,不求所有开发人才,不拘一格用好人才,确保人才引得进、留得住、流得动、用得好。
二、围绕用好用活人才,加快推进人才管理体制改革
(三)转变政府人才管理职能。根据政社分开、政事分开和管办分离要求,强化政府人才宏观管理、政策法规制定、公共服务、监督保障等职能。推动人才管理部门简政放权,消除对用人主体的过度干预,完善政府人才管理服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清理和规范人才招聘、评价、流动等环节中的行政权力事项和收费事项。对保留、取消、下放、转移的人才管理服务权力事项,完善监管细则,确保运行规范。
(四)保障和落实用人主体自主权。充分发挥用人主体在人才培养、吸引和使用中的主导作用,全面落实国有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等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用人自主权。创新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方式,在本科高校、公立医院探索建立动态调整、周转使用、人编捆绑、人走编收的编制周转池制度。改进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模式,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及省属公共卫生机构设立特设岗位,自主引进一批掌握国内外领先技术和教学科研成果的高层次人才和团队。支持建立高层次人才协议工资制等分配办法。
(五)健全市场化、社会化的人才管理服务体系。构建统一、开放的人才市场体系,完善人才供求、价格和竞争机制。深化人才公共服务机构改革,大力发展专业性、行业性人才市场,鼓励发展高端人才猎头等专业化服务机构,放宽人才服务业准入限制。建立健全政府购买人才服务体系。积极培育各类专业社会组织和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有序承接政府转移的人才培养、评价、流动、激励等职能。充分运用云计算和大数据等技术,开展人才专项调查和人才综合信息分析,为用人主体和人才提供高效便捷服务。扩大社会组织人才公共服务覆盖面。完善人才诚信体系,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六)加强人才管理法制化建设。抓好国家人才工作条例贯彻。严格执行外国人才来华工作、签证、居留和永久居留管理的法律法规。清理不合时宜的人才管理政策法规。研究制定促进人才开发及人力资源市场、人才评价等方面的政策法规。 (七)深化合芜蚌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建设。以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依托,充分发挥科教优势、产业优势、政策叠加优势,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促进高端人才与“双创”有机结合,推进人才引进培养、股权激励、成果转化、创业孵化、创投融资、产业扶持等政策先行先试,全面提升区域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产业创新中心,努力建设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政策先行区、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区、产业创新升级引领区、大众创新创业生态区,充分发挥对全省的龙头带动作用。大力推进合芜蚌引智试验区建设,积极实施国际化人才引育行动计划。加大对试验区企事业单位引进外籍科技人才扶持力度,引进人才年薪达50—150万元,并在我省缴纳个人所得税、工作半年以上、经推荐和公示无异议的,省、市每年分别按其年薪的一定比例奖励用人单位,用于科技研发,奖励资金省、市按3∶7比例承担。鼓励和支持各地开展人才管理改革试验。